公告内容
郫都区犀浦街道赵家堰排水防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郫都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整治河渠约 4****0米,其中:清淤疏浚、护岸整治约 3****0米,新建箱涵约8***0米。包括管道清淤、涵洞清淤、渠道清淤及除草、箱涵、道路破除及恢复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开展招标代理事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5-0**$3-1**$3 0**$3:0**$3至2****5-0**$3-1**$3 2**$3:5**$3 | ||||||
比选报名时间 | 2****5-0**$3-1**$3 0**$3:0**$3至2****5-0**$3-1**$3 2**$3:5**$3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2]1****0号)收费标准为基础分档计费:单批次招标金额在5 万元(含)- 5**$3 万元(不含),按5****0 元收取;单批次招标金额在5**$3 万元(含)- 1***0 万元(不含)按8****0 元收取;单批次招标金额在1***0 万元(含)- 1****0 万元(不含)的下浮2**$3%;单批次招标金额在1****0 万元(含)- 5****0 万元(不含)的下浮2**$3%。(1.含专家费;2.代理服务费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下浮比例计算。若该标段中标价是单价或费率无法计取中标金额总额等情况,则以该标段供应商与招标人办理的结算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若在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完成并提交资料汇编后仍无法计取该标段中标或结算金额总额,则以该标段招标(或采购)预算金额为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注:本合同系系统生成的模板,合同第一条所写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系前期预估金额,最终按上述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完成评标结果复核,包括但不限于:(1)评审专家资格、签字、评分、分值合计等评标报告的复核:(2)投标文件形式、资格、响应性以及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报价、企业综合实力的复核;(3)非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关联关系查询。复核无误后出具复核无误的结果报告一并装入汇报,若出具结果报告后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免收该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并赔偿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额违约金。 3.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完成指定项目的工程、服务和货物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电话 | 0***8注册后查看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