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以下标的物进行依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报废普通机动车车牌、大车车牌、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牌照(仅作废旧物资)一批整体拍卖(二次)。材质:铝,约4吨/年(实际数量以过磅为准,拍卖佣金按4吨收取),起拍价:1注册后查看0元/吨,加价幅度:1***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1万元。注:本次拍卖标的中的牌照只仅作废旧物资,不作他用。
二、展样时间及地点
时间:请联系查看标的物联系人集中看样(具体时间由其安排);
地点:标的物存放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及方式
2***25年4月8日上午1**$3时,网络拍卖(竞价网址https://paimai.caa1***3.org.cn)。
四、竞买登记及保证金交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经营范围包括再生资源(或废旧金属)回收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和废旧金属经营备案。
1.同时竞买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竞买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
竞买人须于2***25年4月7日16时(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并在上述时间内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五、成交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本金及拍卖佣金交清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标的交割手续。收到拍卖佣金后,拍卖人为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六、特别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实物情况与本次公告中披露的信息有差异的,成交总价款多不退少不补。
2.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相关材料所披露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与标的委托人共同协商处理。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5.竞买人成功竞得该标的后,由委托人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须同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移交协议》并履行。
6.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移交标的物,标的移交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拆除、搬运,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须提供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或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类别的营业执照。
8.买受人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标的物以外的资产丢失、损毁、移位等经济损失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赔偿责任,如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意外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9.买受人须另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事宜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每月按照委托方合同约定日期收取报废牌照当日内清场,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现场粉碎及过秤(粉碎车牌照必须有相应的设备,地秤必须有相应的检查报告),搬运完成后买受人须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如未按规定的日期完成,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处理。
1**$3.有意向者现场看样,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报 名 咨 询 电 话: 0****2-6注册后查看7 刘先生(工作时间)
查看标的物联系电话:1***0注册后查看9****7 郭先生(工作时间)
2***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