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6日10时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山县人民法院,https://sf.taobao.com/0574/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486.5b5c1a33WYMZrO,户名: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石浦镇道头街4号不动产。
(一)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为象山县石浦镇道头街4号房地产市场价值,包含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所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及房屋内部装修,同时包含满足拍卖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但不包含部分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等动产及特许经营权和债权债务,权利人为***,拍卖对象1-3层建筑面积为243.26平方米,4层证外建筑面积为91.63平方米,屋顶楼梯间面积30.77平方米(高度不足2.2米),屋顶构筑物(阳光房)面积为32.82平方米(详见拍卖结果明细表),土地面积为79.22平方米。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及专业人员实地查勘,拍卖对象基本状况如下:
拍卖对象名称 | 象山县石浦镇道头街4号房地产 | |||
土地实物状况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79.22平方米 | 共用宗地形状 | 规则四边形 | |
地 势 | 地势平坦 | 地 质 | 地基承载力较好 | |
基础设施 | 六通 | 土地平整程度 | 地上有建筑物 | |
地 形 | 良好 | 地质、土壤状况 | 良好 | |
共有宗地四至 | 东至自墙外沟 | |||
南至自墙外道头街 | ||||
西至与邻户各自墙 | ||||
北至自墙外沟 | ||||
建筑物实物状况 | ||||
建筑面积 | 1-3层:243.26平方米; 4层:91.63平方米; 屋顶楼梯间面积30.77平方米(高度不足2.2米) 屋顶构筑物(阳光房):32.82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混合 | |
总 楼 层 | 共4层 | 拍卖楼层 | 第1-4层 | |
朝 向 | 朝南 | 景 观 | 较好 | |
现实用途 | 商住 | 房屋规划用途 | 住宅 | |
层高 | — | 工程质量 | 良好 | |
建筑功能 | 防水保暖性能良好 | |||
平面布置/空间布局 | 呈宾馆式平面布局,一层为宾馆大堂,二层至四层为宾馆房间 | |||
装修情况 | 外墙/外观 | 条形砖 | ||
房间 | 地砖地面、竹木纤维板墙面/瓷片墙、石膏板天花/刷白天花 | |||
卫生间 | 地砖地面、瓷片墙、铝扣板天花、普通洗面盆、坐厕 | |||
餐厅 | 地砖地面、瓷片墙、石膏板天花 | |||
厨房 | 地砖地面、瓷片墙、石膏板天花 | |||
阳台 | 封闭式阳台、铁艺栏杆、地砖地面、瓷片墙 | |||
设施 设备 | 水 电 | 暗设 | 电 梯 | — |
天然气 | 有 | 消 防 | 灭火器、消防栓 | |
空 调 | 挂式空调 | 其它设备 | — | |
使用与维护 | 竣工日期 | 1-2层:1981年; 3层:1989年 | 成 新 率 | 70% |
使用状况 | 自用 | |||
维护与保养 | 有正常的维护,维护状况良好 | |||
物业管理 | 无物业管理 | |||
地下室 | — | |||
备 注 | — |
(三)拍卖对象权益状况描述
房地产名称 | 象山县石浦镇道头街4号房地产 | ||
产权证号 | 象国用(2009)字第11029号/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2009-023040号 | ||
权利人 | *** | ||
坐落 | 象山县石浦镇道头街4号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
地号 | 25-002-009-0047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79.22平方米/1-3层建筑面积为243.26平方米,4层证外建筑面积为91.63平方米,屋顶楼梯间面积30.77平方米(高度不足2.2米),屋顶构筑物(阳光房)面积为32.82平方米 | ||
使用期限 |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至2057年8月22日止 | ||
登记日期 | 2009-09-24 | 附记 | — |
(四)拍卖对象区位状况描述
未腾空,1、本房地产1至3层原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为265.5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为243.26平方米,第4层及屋顶构筑物(阳光房)为后期加建,第4层建筑面积为91.63平方米,屋顶楼梯间面积为30.77平米(高度不足2.2米),屋顶构筑物(阳光房)面积为32.82 平方米;2、原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9.46平方米,实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79.22平方米;测绘成果报告实测土地使用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不一致,土地使用权面积按实测成果数据登记;3、已登记1-3层房屋所有权中,第三层部分所有权属邻户所有,司法处置后房屋所有权面积按实测面积63.13平方米登记;房屋第四层及以上部分建(构)筑物产权未登记,未登记建(构)筑物符合规划的需补办规划审批、规划核实等相关手续,不符合规划的应整改到位;4、本次拍卖包括房屋所有权、所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但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等动产及特许经营权和债务债券;5.无产权证,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以有关职能部门要求为准;6、本房地产情况建议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参与竞拍的视为已明确知晓本房地产瑕疵情况。
起拍价:132.447万元,保证金:26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关于宁波市限售政策: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需按照宁波市限售政策限售两年。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2月5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1月24日(15:00-15: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400-8284666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本院已委托“同伦拍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5年2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9558853901006954734),并在2025年3月4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楼101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按揭贷款业务联系方式:
1、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5001051 注册后查看(邵逸硕)
65800129 注册后查看(姚瑞洵)
2、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65755953 65719769
3、象山国民村镇银行
65987150 注册后查看(郭爱)
“一键贷”业务联系方式:
1、 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
2、 杭州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87090751 注册后查看(张经理)
丁老师87090759、注册后查看;何老师87090752、***********
杭州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63878057 注册后查看(琚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62860170 注册后查看(顾经理)
杭州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25582609 注册后查看(郭经理)
3、 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4006565075 注册后查看 (项芬芬)
63898428 注册后查看(孙经理)
86865783 注册后查看(干贤安)
55009702 注册后查看(杨珊群)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联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法院网拍技术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标的物情况咨询电话:0574-59182703(俞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