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库伦旗人民法院将于2****5年7月2**$3日1**$3时至2****5年7月2**$3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库伦旗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库伦旗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0**$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兴科家园二期2**$3号楼北数9号门市,建筑面积:1***6.1**$3平方米,权证号:1***5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9号。如出现法定情形,我院有可能就标的物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1注册后查看8.0**$3元,起拍价:1注册后查看8.0**$3元,保证金:1注册后查看0.0**$3元,加价幅度:5****0.0**$3元。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须自行到房产、不动产、土地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竞买成功后若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法院不负责房产过户等相关事宜。
2、竞买成功后,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后即视为交付拍卖标的物,法院仅向相关权属部门送达协助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不动产所欠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情况到相关单位自行咨询。拍卖成交或者权利人接收流拍物时办理过户所发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承担,根据需要先行垫付税费的主体可另行向责任主体追偿。
4、估价对象包含附带地下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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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协助本院一起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辅助事务。本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一天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并组织有意者实地看样或自行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院提供的文字说明及照片、视频资料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权过户或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物业费、供热费等欠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5年7月2**$3日前交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库伦旗人民法院 ***0;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6〕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4注册后查看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2**$3小时咨询、看样电话:1***4注册后查看0****7(刘莹)
网拍辅助单位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5-0***9
网拍辅助服务机构监督电话:0****5-8注册后查看9
法院咨询电话:1***6注册后查看5****8 ***0;
淘宝技术咨询:4***0-8***2-2****0
库伦旗人民法院
***0;***0;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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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拍卖通知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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