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17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公告

拍卖转让 甘肃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17辆报废车辆整体转让项目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02月1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02月2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信息及委托挂牌价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整体挂牌价

(元)

交易保证金

(元)

备注

1

江特牌压缩式垃圾收集车

JDF5070ZYS

1辆

17400

5000

车辆均为报废车辆,

车辆整体转让。

2

柳工挖掘机160型

1辆

3

东风大力牌洒水车EQ1092FJ

1辆

4

东风海德牌摆臂式垃圾车EQ6100-1

4辆

5

东风牌翻斗式垃圾自卸车EQ3092FJ

1辆

6

程力威牌自卸式垃圾车

CLW5060ZLJ3

1辆

7

程力威牌摆臂式垃圾车

CLW5040BZL3

1辆

8

程力威牌压缩式垃圾车

CLW5060ZYS3

1辆

9

五十铃炎帝牌扫路车

SZD5060TSL

1辆

10

东风炎帝牌压缩式垃圾车SZD5120ZYSE

1辆

11

辰河牌洒水车ZJH5140GSSB

1辆

12

五十铃清扫车TY5041XXYCAP2

1辆

13

东风小霸王挂桶式垃圾车EQ1061T14DJ2A

1辆

14

东风牌摆臂式垃圾车HLQ5060ZBSE

1辆

存放地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农牧大厦院内。

标的现状

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01月20日

评估机构

甘肃慕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大队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合作市财政局关于合作市城市管理局环卫车辆报废的批复(市财字【2025】30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合作市财政局

特别

告知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标的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须具有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相关资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4.交割完毕后需向转让方提供车辆回收证明。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场地恢复等相关工作。受让方须按照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自行前往合作市交通运输及车辆管理相关部门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报废车辆切割、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办理车辆报废证明等),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解拉运工作顺利进行。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及办理车辆报废证明,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10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由此给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转让方有权扣除相应价款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2.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3.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车辆,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拆卸、装运,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不保证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5.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受让须知》等交易文件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6.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7.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标的物,所需拆除、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9.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1.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2.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2月25日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合同履约金;交易合同履约金待标的全部拉运完毕,受让方向转让方出具车辆报废证明等手续且甘交所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标的交割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未在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未在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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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及踏勘联系人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甘南州合作市甘南州文旅交建集团1楼

技术支持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其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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