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南滨大道一支路2号A22幢2层门面3、4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重庆市

公告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51010时至2025511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9,户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南滨大道一支路2号A22幢2层门面3、4号房屋

标的情况:“中渝滨江一号”,标的建筑面积共计248.12平方米,套内面积共计243.36平方米,位于同一楼幢,商业裙楼共2层(不含地下层),约建成于2012年,外墙为石材,钢混结构,层高约4.5-6米,内墙刷乳胶漆,地面贴地砖,顶棚吊顶)、通水电通讯消防设施齐全,专业物管。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评估价:125.3万元,起拍价(保留价)87.71万元,保证金:8.771万元,增价幅度:5000(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预约看样的方式: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400-683-6882。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特别说明:

1、案涉标的物位于建筑物第2层,无独立的出入通道,现借用南滨大道1501号1层商业用房进出(该房屋产权非被执行人所有),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按标的物实物现状交付。案涉标的物无独立的出入通道,处置后是否能获得单独出入口由买受人自行协调,拍卖人不负责该事宜。

2、案涉标的物现与相邻商业打通使用,现无法区分房屋产权界限,室内建筑结构已改变,如需恢复原结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及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查封现由案外人占用,交付需要较长时间。

4、本次拍卖包含不动产价值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可移动价值。

5、据物业公司了解,该标的所欠物业费金额较大据向物业了解,截止到2025年3月底,该标的共欠物管费58060.08元)。对该标的物尚欠的相关全部费用(不仅限于物管、水、电、气等费用)其他可能存在的大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按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标的物过户所涉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7、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9、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7日内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10、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围标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本次网络司法拍卖。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天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开户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王牌路支行;账号:020801440999991003662逾期未在公告中明确的尾款缴纳期限缴清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参与人在拍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重庆万丰源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400-683-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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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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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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