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北海海事法院
拍 卖 公 告
本院定于2025年3月23日10:00至2025年3月24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9/01,户名北海海事法院)被执行人陈毅刚、陶昌廷名下“谢圩5358”号船以第一次拍卖的程序重新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谢圩5358”号船。
标的物详情(下列船舶技术状况为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记载内容):
1.现停泊于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红河农场白沙队;
2.船舶种类:干货船;
3.船体材质:钢质;
4.船籍港:横县;
5.造船地点:平南县;
7.建成日期:2007年7月10日;
8.船长:49.9米; 船宽:10.8米;型深:3.5米;
9.总吨位:590吨;净吨:330吨;
10.主机:2台;总功率:280千瓦;
特别提示:(1)该船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广西横州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是否能正常过户,不能正常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3月23日10:00至2025年3月24日10:00(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42万元,保证金84000元,加价幅度4000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北海海事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北海海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看船联系人何先生(注册后查看)。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船舶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为船舶的,拍卖内容不含船载剩余燃料、油料。买受人需在船舶交接时另行以市价支付船载剩余可具体量化的燃料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燃、油料。有意者请在竞买前认真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并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法院以现状拍卖,以移交当日标的物现状进行移交,船舶报告及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如船舶数据与评估报告及船舶检验报告不一致,以船舶现状为准。
5.船舶现状是否与原证书登记一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确认,若涉及恢复原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标的物不包含相关证书资料,本院未持有本标的物相关证书资料。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海海事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北京路支行,账号:62326137000001062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特别提示:凡与“谢圩5358”号船有关的海事债权人,应在2025年4月21日下午18时00分前,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中受偿的权利。债权登记请联系本院立案庭,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6818815、6818817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注册后查看(谢法官)、注册后查看(广西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上海路151号。
看船联系人:何先生(注册后查看)。
北海海事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