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延吉市人民法院关于延吉市新民南街238号及延吉市新民街、延吉市新民南街商业用途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吉林省

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第二次拍卖)

延吉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12111000时起至20241212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433/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为延吉市新民南街238号及延吉市新民街、延吉市新民南街商业用途房地产,总层数为8层(地下为1层,地上7层):

产权证号

序号

房屋坐落

结构

用途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实物状况

延房权证字第531659531702

 

1

延吉市新民街

钢混

商业

-1

1129.83

规划用途为商业,实际用途为大千家居,一层有部分已出租,朝向为南北,外墙面为涂料饰面,室内墙面刮白,顶棚吊顶,地面铺地砖,进户为白钢玻璃平推门及旋转门,设有扶梯,客梯。

2

延吉市新民街

钢混

商业

1

6254.44

3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2

5939.91

4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3

5969.54

5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4

5969.54

6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5

5969.54

7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6

5763.09

8

延吉市新民南街

钢混

商业

7

329.39

合计

--

--

--

--

--

37325.28

附表一:房屋基本信息表

附表二:宗地基本信息表

土地证号/宗地号

010649905/110305-05

权利人

延吉现代物流服务中心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

出让

坐落

延吉市小营镇新丰村1

用途

物流服务中心

宗地面积(㎡)

19680.56

使用权终止日期

20021008日至20421007

注:

  1. 土地使用权瑕疵:

    土地证号为010649905地号110305-05,面积为19680.56平方米的宗地,目前土地使用权人与该宗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不一致;解决权利人不一致的材料,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人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②2013年该宗地分出了部分面积到广源欣居项目中,面积约为6200余平方米,分割后应到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审批,审批后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但该宗地至今未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且该宗地地上房屋南侧超出审批用地界限,超出面积约为3400平方米,存在超占土地问提,超出用地界限部分需要依法进行处罚及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之前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宗地分割所需材料:根据《不动产权登记规程》7.2.2. 3申请材料g之规定,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国有建设用地的,提交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文件或者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补充介意等材料以及变更后地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结果,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在解决宗地存在权利人不一致、土地证未分割等问题之后,按照土地证分割后的面积,提供变更后的不动产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及相应东堤批准文件、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和土地价款缴纳凭证等材料,先办理宗地变更登记,在提交转移登记相应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涉案宗地登记用途为商服,商服用地评估时,需要明确待估宗地容积率即总建筑面积除以总土地面积的结果,但该宗地对于以上两种面积没有完善清晰的登记数据,所以无法提供补缴出让金金额。

    2.大千家居采暖已办理永久性报停;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竞买人/买受人到相关部门调查的信息为准,委托人与拍辅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水电等其他欠费以竞买人到相关部门调查的数值为准;

    5.标的已出租,详情请来电咨询拍辅机构。

    区位:东至龙进街,南至天池路,西至新民北街,北至广源居。

    评估价格总计216,638,398.00,第二次拍卖起拍价为121,317,502.88元,竞买保证金为10,000,000.00元,加价幅度为300,000.00元。

二、本院已委托延边鑫立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延吉市内外需提前3日预约)由延边鑫立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拍卖辅助机构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所欠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 于水、电、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租金等等)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最终结果以竞买人自行查询为准。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采暖、物业管理、物业维修基金、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的使用权出让金、土地租金等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1210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1210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20241227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延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吉天池路支行,账号:(2205016897010965333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延边鑫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延吉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工作时间拨打)安法官

联系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343

延吉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延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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