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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出让公告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新区告[2****5]4号)
肇自然资新区告[2****5]4号2****5年0**$3月1**$3日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XQ-LG1****9宗地总面积:4****9.0**$3平方米宗地坐落: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XQ-LG1**$3地块
年限:5**$3.0**$3年容积率:1.3***0≤建筑密度(%):4**$3.0***0≤并且≤6**$3.0***0
绿化率(%):1**$3.0***0≤并且≤2**$3.0***0建筑限高(米):≤6**$3.0***0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4****9.0**$3
投资强度:2****0万元/公顷保证金:6**$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注册后查看5BA0****5
起始价:3***8万元加价幅度:1**$3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该宗地拟建设项目须为建设建筑材料和消防耐火材料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等业务的专业检测机构项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0万元/亩,从达产之日起3年内,在肇庆新区平均每年产值不低于1***0万元/亩、平均缴纳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不包括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6**$3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3.本宗地竞得人需先与肇庆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肇庆新区XQ-LG1****9号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2****5年0**$3月1**$3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2****5年0**$3月1**$3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5年0**$3月1**$3日 1**$3时3**$3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注册后查看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6**$3万元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3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4.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3**$3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5.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3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3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6.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7.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8.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3***8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3%计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3号
联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8-2注册后查看0
开户单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肇庆端州支行
开户账号:6***3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3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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