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5月20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iphone 14 pro手机一部
iphone 14 pro手机一部,手机型号iphone 14 pro,总容量256GB,能正常充电开机使用,被执行人使用过,机身颜色为暗紫色,手机存在ID帐号无法退出而产生的刷机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若存在ID帐号无法退出而产生的刷机等费用或手机外观破损、无法充电、死机等自身故障或原因,导致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因技术原因,无法确认拍卖标的物是否为正品、是否含有隐形瑕疵以及使用限制,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请买受人考虑相关风险,理性竞买。
3、竞买结束后,请买受人及时与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接收拍卖标的物。
(一)标的物属扣押财产,非新手机,无充电器、耳机等配套附件,本院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安全性、是否保修、能否正常使用、账号能否退出等问题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二)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持相关证件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不支持邮寄等交接方式,且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三)法院执行部门非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受手机现状、技术等因素,未能保障对于手机内信息进行彻底清除,竞买人对手机的信息、图片、视频等信息不得复制、传播,并及时进行清除,若因竞买人原因造成原机主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
询价:3700元,起拍价:2590元,保证金:518元,增价幅度:5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
安排)。重庆阔野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078020。
二、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委托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358463)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