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安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地上附属物及苗木等(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051910时至 20250520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安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郑村镇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地上附属物及苗木等,明细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序号

名称

房地权证号

使用权面积(㎡)

评估总价(元)

抵押情况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121号设施农业用地

歙国用(2006)第121

292513.2

38904256

无抵押

权利类型为国有,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至2056725日止,已查封

2

122号设施农业用地

歙国用(2006)第122

259488.35

34511951

无抵押

3

123号设施农业用地

歙国用(2006)第123

117171.2

15583770

最高额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小计

 

669172.75

88999977

 

 

二、房屋建筑物

序号

名称

房地权证号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元)

抵押情况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1幢房屋建筑物(实际用作宿舍楼)

歙私房字第28300

2356.35

4399305

无抵押

2010年建造,已装修,房屋结构为混合,登记用途为其他,3幢房屋均已查封,不含所占土地使用权价格

2

2幢房屋建筑物(实际用作办公楼)

歙私房字第28301

2191.10

4200339

黄山金马典当有限公司

3

3幢房屋建筑物(实际用作科研楼)

歙私房字第28302

2501.22

4669778

登记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

 

小计

 

7048.67

13269422

 

 

三、附属物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鱼塘

1698814

鱼塘内养殖的鱼类等不在评估拍卖范围

2

道路(有证地块)

1883220

/

3

围墙(有证地块)

1809658

/

4

沟渠

140251

/

5

花坛、六角亭

49984

/

6

门楼

1131285

/

7

路灯照明

69799

/

8

道路

126628

园区西南侧578亩未办证土地与第121号土地分界线上道路

 

小计

6909639

/

四、苗木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估总价(元)

备注

1

苗木

5761239

/

+++=114940277

 

    评估总价:114940277元,起拍价:103446000元,保证金:10344600元,增价幅度:517230元及其整倍数。

二、特别提醒:(1)该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农用土地,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请务必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了解土地政策和规划利用等有关问题,是否具备竞买资格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未咨询职能部门参加竞买,责任自负;(2)门楼、围墙、道路、沟渠等地上附属物,请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前期工程施工和后续验收等情况,务必充分了解工程质量等有关风险;(33幢房屋建筑物(歙私房字第28302号科研楼)内的机器设备、三块国有农用地上的蔬菜等农作物、搭建的大棚及大棚内物品等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协调腾空、搬离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请主动咨询本院并充分考虑资产需要一定的时间腾空、交付;(4)宗地形状不规整,相邻地块有地势落差,请竞买人竞买前务必实地看样;(5)因苗木存在动态变化,与评估日存在差异,评估结果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交付时现状为准;6)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7)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8)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9)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10)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11)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辅拍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为标的物开拍前七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即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成交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买受人尾款支付完毕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法规由相应的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七日内将垫付税费票据交至法院,由法院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六、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的水、电、燃气等费用方面的问题,在标的物产权过户前的欠费均由原产权人承担,产权过户后所产生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0516前,通过辅拍公司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七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依法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退回至其付款账户;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转入法院账户,尾款须在  20250609日前转入法院账户(户名: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黄山东市支行;账号:18872628724703000493),买受人尾款支付完毕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5号)签收裁定书。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悔拍后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竞买人一旦出价竞买,则应按照本公告第八条规定支付拍卖款,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辅拍公司及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辅拍公司或者本院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法院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75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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