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国投公司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4#-1一层2号与3号店铺资产出租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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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你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三都澳大酒店有限公司4#-1层2号与3号店铺资产出租事项的请示》(宁国投〔2****5〕9**$3号)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三都澳大酒店公司将位于宁德佰翔三都澳大酒店4#-1一层大堂楼梯西侧2号店铺、3号店铺面积1***5.3㎡公开招租,租赁用途为商用,不接受超市、烟类、酒类(特色专卖除外)餐饮饮品等,不得与酒店经营冲突的业务,不得用于酒店同类项目经营等,租金按半年一付缴纳,每年以上年度租金为基准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按竞拍价月租金为标准),招租底价不低于正式评估价。
二、出租底价须委托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市国投公司要督促三都澳大酒店公司加强日常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场交易。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