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0; ***0; ***0;
***0; ***0; ***0; ***0;受委托,我行将于2****5年7月1**$3日10时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3.org.cn/)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0; ***0;一、拍卖标的:
***0;***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文化巷山城文苑1**$3号楼2 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3.7**$3平方米,参考价1***8.6**$3万元,保证金1**$3万元。
2、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文化巷山城文苑1**$3号楼6-1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6.2**$3平方米,参考价1***0.33万元,保证金1**$3万元。
***0; 二、标的展示时间:2****5年7月9日—2****5年7月1**$3日(1**$3时-1**$3时)。
***0; 三、标的展示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0; 四、其他事项:
1、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签署《实地勘察证明》。有意竞拍者请于2****5年7月1**$3日1**$3时之前交纳竞拍保证金【户名: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5***0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8***8,开户行:永宁农村商业银行宁和支行】后持有效身份证和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标的1租赁期限至2****5年1**$3月3**$3日,移交时间为2****6年1月1日,拍卖成交后,租金收益不予返还,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标的物移交事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标的2租赁期至2****6年6月3**$3日。
4、标的物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办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欠缴的物业费、采暖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通达北街4**$3号
六、联系方式:李经理 ***0;0****1-5注册后查看8 ***0;1***7注册后查看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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