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哈尔滨市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强能源公司资产、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9日10时至2025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 //sifa.tb.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2号】;
2、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418.4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1号】;
3、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1031.0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4号】;
4、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5117.0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80号】;
5、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522.1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6号】;
6、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1659.2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141号】;
7、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565.3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3号】;
8、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717.8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5号】;
9、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522.1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0号】;
10、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717.8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9号】;
11、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494.00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143号】;
12、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1632.1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7号】;
13、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565.34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13-A0001578号】;
14、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5层、建筑面积11544.3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0001-N001400注册后查看4】;
15、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5层、建筑面积6352.92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0001-N001400注册后查看5】;
16、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3层、建筑面积3864.7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双城)房权证(双城镇)字第0001-N001400注册后查看6】;
17、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1-2层、建筑面积386平方米,无证;
18、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19平方米,无证;
19、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面积19平方米,无证;
20、位于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土地面积98567.8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双)国用(03)第246号】(该土地证证载面积100878.90㎡现已被征收2311.1㎡)。
21、地上物:围墙,大门,硬化路面,塑胶跑道,路灯,旗杆,健身器材及树木。
详见房地产及资产评估报告(注:公示中的资产评估报告因文件过大,仅上传主要内容,如需了解报告完整内容与本院联系予以出示)。
评估价:111689832元 ,起拍价:85442721.48元,保证金:8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法院统一组织看样工作,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所有“税”、 “费”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燃气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请竞买人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昆仑支行,账号:6228400176687961362)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哈尔滨市双城区承旭村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强能源公司资产、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保证金:800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李法官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