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0;
本院定于2***25年8月2**$3日1**$3时至2***25年8月2**$3日1**$3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3号佳盛广场A、B、C座连体2层整层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约4****7.3**$3平方米,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1注册后查看4号。
评估价:6注册后查看0元,起拍价:4注册后查看0元;保证金:5注册后查看0元;加价幅度:5注册后查看0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3.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标的物区域具有购房资格,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拍卖相应的税(费)。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实咨询(详见六(一))。
***0;
补充说明:
1、根据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出具的确认函中表述:2****1年1**$3月3**$3日,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胜帅公司)与王峻松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王峻松承租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自有的房屋(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2**$3号的“佳盛广场”A、B、C座连体2层整层的抵押物及同一座连体楼的1、3、4层),租赁期为 2****2年1月1日至2****1年1**$3月3**$3日,租赁期内王峻松可转租。2****2年6月9日,王峻松将抵押物转租给郑华。后郑华又分别于2****2年6月2**$3日、2****2年7月1日分别将抵押物分两部分转租给福州梵歌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佳盛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
2、郑华与福州梵歌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佳盛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福州市鼓楼区佳盛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租赁面积约为3****8㎡,租期至2****1年1**$3月3**$3日止,2****4年1月1日-2****5年1**$3月3**$3日租金约为1注册后查看0元/月,并在此基础上每两年递增5%直至合同期满;福州樊歌娱乐有限公司
租赁面积约为1****8㎡,租期至2****1年1**$3月3**$3日止,租金第一年为1注册后查看0元/月,租金自2****3年7月起每两年递增5%(即第三年2****5年7月在第二年基础上增加5%即***5;1注册后查看0元/月,第五年在第四年基础上增加5%,以此类推),租金支付:遵循先付租后使用的原则按月支付。
3、申请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王峻松与胜帅公司
签订的额租赁合同已经终止,对后续转租事宜不予认可。
4、现房屋占有、使用人福州梵歌娱乐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佳盛保健服务有限公司
分别向执行法院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若房屋拍卖成交,买受人提出腾房要求时,于1**$3日内完成腾房事宜,清空房屋内属于占有、使用人的物品,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并配合法院及买受人对房屋查验、交接等工作。
5、本次拍卖不包含现存在于室内的动产、可移动设备、特许经营权等,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25年8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25年8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
具体咨询时间为2***25年7月1**$3日起至2***25年8月2**$3日1**$3时止。(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
咨询电话:1***3注册后查看9****5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拍卖款项支付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8***2-2****0)。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1**$3日内交纳尾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账号:9***5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6;开户行:工行自贡汇南路支行(备注:执行案款)】,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欠费、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本次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本次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本次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上述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税务部门核算,本院不承担税(费)核算责任。当事人对税费核算有异议的,应自行向税务部门提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3**$3日内,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8***2-2****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3注册后查看9****5(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3-4注册后查看0(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0;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0;***0;***0;***0;***0;***0;***0;***0;***0;***0;
***0;
***0;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