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生活区商铺2****5年招租公告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满足公司员工的日常需求、拟将公司所属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招租方案如下:
一、资产位置:天津象屿铝业有限公司生活区(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武宁路1****6号)。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资产明细:天津象屿铝业职工生活区1**$3间商铺,总面积4****2㎡。
(二)出租现状:所有商铺层高均为5.1米,层数均为上下两层。1***1号-1***5号商铺为简装,1***6号-1***2号商铺为毛坯。
(三)租赁用途:用于超市、餐饮店、干洗店、理发店等生活服务。
四、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收取:
(一)租赁期限:3-5年,具体租赁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二)押金、租金收取方式:押一付三,租金按季度收取。
(三)招租底价:超市类不低于1**$3元/㎡/月,其他类不低于1**$3元/㎡/月。
(四)其他费用标准:水费:7.9元/吨;电费:0.7**$3元/度;燃气费3元/m3。按照每月实际发生额收取,次月1**$3日前完成费用缴纳。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核资料
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人,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租户需保持商铺整洁、卫生清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且需承担承包期内的一切法律责任,严禁转包、分包。
六、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七、其他租赁事项:租赁期内若遇公司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无偿退出该租赁标的。
八、联系方式:
意向承租请联系:毛国忠1***2注册后查看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