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1〕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云南瑞宇拍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5年6月3日1**$3时0**$3分至2****5年6月4日9时5**$3分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一宗国有资产项目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或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
位置 |
出租用途 |
面积 (亩) |
起拍 单价 |
起拍 总价 (元) |
租赁 年限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 (元) |
1 |
安宁市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民委会上禄脿村民小组、安丰营村民小组 |
工业用地 |
6**$3.9**$3 |
5****0 |
3注册后查看3 |
5年 |
1注册后查看0 |
2****0 |
说明: 1.以上数据均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及后期等阶段)为准,委托方、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作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2.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隐形和显形),委托方、本公司声明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 3.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4.委托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将成交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成交标的移交前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移交后由买受人负责。 5.土地租赁期间买受人未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转借和转让。 6.租赁用途为生产经营场地使用,未经委托方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
二、网络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网络拍卖时间:2****5年6月3日1**$3时0**$3分至2****5年6月4日9时5**$3分止(延时除外,网络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㈡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3.org.cn/index.html。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5年6月2日1**$3时止(工作时间);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勘验拍卖标的,请意向人提前与本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现场展示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9注册后查看6****1;标的的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竞价结束前。
参加网络拍卖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加盖公章)。
㈢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竞买登记表》《竞买协议》(所有文件签字按手印)。
㈣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园区规划、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环保、安全、消防等审批手续。
㈤ 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交委托方办理租赁手续。
㈥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㈦ 若因标的征占,买受人需按《土地租赁合同》签订条款无条件退让,委托方按照实际使用月份核算退还合同内未使用租金,不涉及任何二次补偿。
㈧ 标的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价格优先的权利。
㈨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经本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拍卖竞价。
㈩ 意向人将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下列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及时与本公司联系进行竞买人资格确认及开通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的指定账户
账户号码:2****2 1****1 0****0 0****5 3***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在转账时,备注竞买标的名称。
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不得参与此次网络拍卖,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报名手续费8***0元,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注意事项
㈠ 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土地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用、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在竞价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踏勘,不到现场踏勘参加竞价的,视为已经踏勘并对自己参与拍卖的行为负责;认真审阅此次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对准备竞价的标的进行了解,所有标的均是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参与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数量、状况、环境、设施等存在的瑕疵(包括隐性和显性的瑕疵),并且是对所有文件及资料的认可,委托方、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向本公司现场缴纳佣金,具体为一年的拍卖成交价款的1.8**$3%;佣金全额缴清后,与本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的一部分。
㈣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作为《土地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处理。
㈤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正式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㈥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待买受人在5日内全额缴清拍卖成交价款后,接委托方通知原路无息退回;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七、《租赁合同》事项
㈠ 租金以一年一付,逐年递增2%,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买受人将首年租金及合同总价款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缴清。
㈡ 买受人缴清当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自行到委托方财务室开具发票或收款凭证;待合同终止后,经委托方确认没有违反合同行为,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上述款项缴清后,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将拍卖标的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八、租赁事项
㈠ 租赁用途
标的租赁用途为生产经营场地,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买受人需自行办理项目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
㈡ 租赁期限
按照《安宁市市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资产租赁期限为5年。
㈢ 租赁物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租、土地、场地内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买受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出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㈣ 拆迁事项
租赁资产因城市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等情况,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买受人必须按招租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㈤ 租赁退出事项
1. 如买受人需提前退租,则需要在当年租期到期前至少提前3个月告知委托方并提交退租申请,若因未提前告知委托方导致委托方相关利益受损,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租赁期限届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委托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3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有意者可关注本公司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柴先生/1***9注册后查看6****1
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