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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广东省

公告内容

出让公告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4]75号)
肇公易土告字[2024]75号2024年11月16日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BS-01-25-D宗地总面积:8538.8平方米宗地坐落:鼎湖区永安镇贝水
年限:50.00年容积率:≤2.000建筑密度(%):42.000≤并且≤65.000
绿化率(%):56.000≤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8538.8
投资强度:15000万元/公顷保证金:256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09524BA0257
起始价:513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
备注: (一)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高端数控金属切削机床:5轴联动加工机床,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多工艺复合、柔性加工机床; (二)该宗地投资强度大于1000万/亩,建筑密度:42%-65%,建筑系数不小于56%,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2.0; (三)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其他规划条件: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4-050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鼎湖区BS-01-25-D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宗地编号:BS-01-25-C宗地总面积:6665.78平方米宗地坐落:鼎湖区永安镇贝水
年限:50.00年容积率:≤2.000建筑密度(%):42.000≤并且≤65.000
绿化率(%):15.000≤并且≤20.000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6665.78
投资强度:8500.05万元/公顷保证金:199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09524BA0258
起始价:40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
备注: (一)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关键模具:精密模具(冲压精度≤0.02毫米、型腔模精度≤0.05毫米)、多工位自动深拉伸模具、多工位自动精冲模具,匹配6000吨以上压铸机的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半周长度>4500 毫米),搭载10个以上传感器智能复合材料模具,汽车高真空复合精密压铸模具、大型航空航天关键件压力成形模具、大型风电叶片模具,复合材料模具,热流道、氮气弹性元件、自润滑耐磨滑动元件、精定位模具零件等模具标准件; (二)该宗地投资强度大于566.67万/亩,建筑密度:42%-65%,建筑系数不小于56%,用地类型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年限50年,容积率不低于2.0; (三)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其他规划条件: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4-049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六)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鼎湖区BS-01-25-C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二)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范围注册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在鼎湖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三)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四)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由分管鼎湖区投资促进中心的领导牵头负责与竞得人签订,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05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05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06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交易编号DH2024-06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5时30分, 交易编号DH2024-07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16时00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 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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