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3月4日10时至2025年3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1号附1号/幢4层/单元103室的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该标的物所在地物业名称为“神龙大厦”,不动产权证为301房地证2008字第07089号;房屋建筑面积131㎡,套内面积114.4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部门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标的物所在楼层:名义层1层(沙龙路二段地上第4层),物理层第8层;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38年2月13日;未配备电梯,为步梯房;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其他详情见附件《评估报告》,现空置中。
本次拍卖范围包含建筑物所有权、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经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标的物,向负责物业收费人员李老师了解到,标的物所在小区无专业物业管理,截止2024年12月物业费已知欠费共计824元(物业收费标准为:6元/月),具体欠费情况请各位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自行向负责物业收费人员李老师核实(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本次勘查未能查询的水、电、气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
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意: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28.03万元,起拍价:15.6968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四川旗标拍卖有限公司
确认看样时间。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邹老师、400-028-122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悔拍,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物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询价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最终交付时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最终交付时的状况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坐落等数据信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划线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据信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领款材料【提交税收凭据原件、领条(须注明收款人开户行全称、帐号)、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逾期,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追索。标的物交付时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物存在的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处罚、补办证等费用、大修基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等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成渝金融法院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8、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提示进行操作。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 4004 7706 5294 867)买受人打款时需注明标的物名称。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内容若有冲突,最终以《拍卖公告》内容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邹老师、400-028-1226
成渝金融法院咨询电话:023-62736689
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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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成渝金融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