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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安徽省

公告内容

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挂牌日期:2****5-0**$3-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N0****2FCZZ2注册后查看3
项目名称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楼商业用房(超市)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安徽工程大学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6**$3.5**$3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3
挂牌日期2****5-0**$3-1**$3
交易方式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1、准予经营范围和禁止经营范围 (1)超市准予经营的范围 除常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饮料外,超市还可经营水果及文体生活用品(包括书籍、配镜和衣物鞋帽售卖)服务。承租方所有经营的商品和布局规划必须经出租方审批同意。 (2)超市禁止经营的范围 a.不得经营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熨斗、燃气燃油炉、酒精炉、蜡烛、烟花爆竹等学生宿舍禁止使用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 b.不得经营销售白酒、啤酒等酒类商品; c.不得销售各类自制、加工冷热餐饮及食品; d.不得经营产生废(污)水的项目; e.不得经营快递服务项目。 2、监管依据、经营管理具体要求、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1)监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租公告、出租活动中产生的文件、合同、学校相关管理等法规和文件。 (2)超市营业、管理等具体要求 a.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采购索证、索票;做好进货验收,台帐记录;商品质量符合食品销售和食用标准,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 b.销售的商品均须明码标价,符合物价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商品及服务总体价格不高于学校周边大型超市同种商品平均价格(为促销引流而制定的商品特价除外); c.承租方严禁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承租场所范围经营; d.食品须分类贮存,隔墙离地不低于1**$3厘米,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商品一物一签,物签对应;储存食品场所严禁乱堆乱放,无积尘,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用品; e.经营场所地面无纸屑,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打扫消毒,有消毒记录;场所墙壁干净,玻璃明亮;货架及商品外包装保持清洁,无灰尘,污迹;场所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 f.从业人员遵规守法,举止文明;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得体; g.按照经营规模和卖场布局公示服务指南、服务内容、导购标示、广告标示、购物标示、安全标示及相关禁止提示等标牌; h.经营时间必须符合学校教学作息时间的要求; i.装修不得破坏现有建筑物的承重墙及外观,符合环保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经营场所内电房、消防设备用房等承租人不得占用;场地内出入口及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在通道内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及明火灶具(如烤箱、烤炉)等; j.承租方发生的水、电费按表按时上交学校财务处,单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或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其它卫生、垃圾清运和物业管理等费用按规缴纳; k.超市需委派现场管理人员1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出租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监管,确保租赁期间学生利益得到保障。监管处罚的方式约定为“违约扣缴金额”,细则如下: a.违反“超市禁止经营的范围”约定的,每项每处第一次违约处罚1***0元,第二次违约双倍处罚; b.违反“超市营业、管理等具体要求”约定的,每项每处第一次违约处罚1***0元,第二次违约双倍处罚; c.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被消费者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违约处罚5***0元。并依规赔偿消费者的权益; d.对政府行政部门、学校相关部门下发的食品安全卫生和消防安全整改意见,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给予超期天数每天5***0元罚款。拒不整改者,校方代为处置,费用从营业款中支付; e.违约扣缴金额约定从营业款中扣除,违约扣缴金额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时,终止合同; f.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现状招租,出租房屋内经营所需的水电安装、装饰装修和所有设备设施投入由承租方负责。 (2)合同期内水电费据实结算,自来水价格为3.0**$3元/立方,电价格为0.9元/度。合同期内如相关收费政策变化,则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3、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自出租标的原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标的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并按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本次承租方。 (2)意向竞租方如需勘察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勘察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勘察时间。 4、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承租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5、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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