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批废旧物资拍卖公告

拍卖转让 黑龙江省

公告内容

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一批废旧物资进行依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一、拍卖标的情况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批废旧物资拍卖,起拍价:1****0元/吨,加价幅度:2**$3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2万元。

***0;二、展样时间及地点

时间:请联系查看标的物联系人集中看样具体时间为2****5年6月3**$3日上午9时-1**$3时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时间及方式

2***2572日上午1**$3时,网络拍卖(竞价网址https://paimai.caa1***3.org.cn

四、竞买登记及保证金交付方式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相关规定受到限制的除外)。

竞买人报名前须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款人姓名、竞买人姓名必须与拍卖成交人姓名一致。

竞价须持以下资料,按公告所示时间到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

1、竞买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银行汇款回执单。

竞买人须于2****5年7月1日1**$3时(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并在上述时间内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录账号报名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经过我公司审核确认,竞买人注册账户被激活后方可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报名。

***0;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账***0; 号:1***0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3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到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五、成交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单位,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交清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标的交割手续。收到拍卖佣金后,拍卖人为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

六、特别声明

***0;1本次拍卖标的,实物情况与本次公告中披露的信息有差异的,成交总价款多不退少不补。

***0;2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相关材料所披露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0;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与标的委托人共同协商处理。

***0;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5、竞买人成功竞得该标的后,由委托人以标的物实际现状交付成交标的,买受人须同时与委托人签订《安全移交协议》并履行。

6、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移交标的物,标的移交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拆除、搬运,费用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造成标的物以外的资产丢失、损毁、移位等经济损失时,由买受人自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及赔偿责任,如在搬运、装卸、运输标的物的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意外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及安全施工责任保证金。买受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拉运完标的物,待拍卖标的移交验收合格后,由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由于场地还有其他物品,如买受人在未经委托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装卸其他货物,依法追回被窃取的物资或按被窃取物资的原值进行索赔,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处以1**$3万元以上的罚款。

***0;

报 名 咨 询 电 话: 0****2-6注册后查看7***0;***0;刘先生

查看标的物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1****5 ***0;李先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齐齐哈尔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2***2562**$3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