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四期37幢17-8(渝(2018)涪陵区不动产权第001029347号)。
评估价:65.16万元,起拍价:45.6120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涪陵区迎宾大道66号泽胜温泉城四期37幢17-8,小区物业名称为“泽胜温泉城”。房屋建筑面积99.33平方米,套内面积80.15平方米。钢混结构,建成年份约为2017年,住宅,出让地(使用期限至2061年11月10日止)。有查封、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人和案外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所在建筑物共38层(地下6层,地上32层),四梯十户。位于名义层17层。层高约为3米。3室2厅1厨2卫。经咨询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费为1.5元每月每平方米,截止2025年3月欠缴物业费约为2840元,物业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仅包含房屋所有权和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固定装修部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动产;2.拍卖房屋现由被执行人自住;3.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法院按照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和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标的物若有其他瑕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4.拍卖房屋所欠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费用,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具体费用以交付时为准)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5.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若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到期或需变更土地性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6.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做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实地看样并了解相关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7、受托人提供的信息系受托人通过公开渠道收集整理所得,不 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看样人也可自行向本院相关案件承办人或者相关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情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受托人才能报名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竞买协议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进行联合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报名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凯桥云易网络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有意看样者须提前一天预约登记)联系电话:4000919978、注册后查看。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955885310001505224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
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 center.php?
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 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咨询电话:重庆凯桥云易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0919978 注册后查看
十一、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0316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