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5年8月1**$3日1**$3时至2****5年8月1**$3日1**$3时(即2**$3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3**$3,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4**$3号(财信·中梁首府3**$3幢1-1**$3)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楼栋大证证号为渝(2****1)江津区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9**$3号(该证为楼栋大证,尚未办理分户产权),所在小区名称为“财信·中梁首府”,房屋建筑面积为5**$3.8**$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5**$3.5**$3平方米,标的物所在楼栋为3**$3幢,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1层,平街1层,建成时间约为2****1年,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钢筋混凝土结构。室内清水,房屋使用情况:空置。
评估价:3注册后查看0元,起拍价:2注册后查看0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10***0元(以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已通到申请人、被执行人。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
3、本次拍卖标的物含室内不可移动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物品,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4、据物业工作人员口述,该标的物从2****5年1月到2****5年7月共欠物业费1****5.1元(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仅有栋证,未办理分证,开发商即被执行人,过户需开发商配合报税,请(竞买人)买受人自行向税务及不动产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6、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二、权属异议
对上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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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排。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注册后查看2-9****6、1***3注册后查看6****9邹老师(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的实名注册人)。
3、多人联合竞买的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6、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瑕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2、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物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七、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3日内缴纳。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的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岀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该拍卖房屋所欠房产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按照法释〔2****6)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注册后查看2-9****6、1***3注册后查看6****9邹老师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4注册后查看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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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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