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竞买公告
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将于2025年1月22日10时至2025年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及起拍价
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万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76443066U)重整投资权益。
本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依法取得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以其名义持有本竞买公告第七条第(一)款对应的资产。
起拍价(人民币,下同)145,000,000.00元,保证金:2,9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
(一)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联系人:廖姝婷律师、郭敏律师,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
(二)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1月20日下午3时(需提前一天发送短信至注册后查看进行预约登记)。
(三)集中看样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金怡南路68号世宝广场(地图搜索“世宝广场”)。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四、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五、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40501780352000037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分行】;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及退还,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成交价尾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440501780352000037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分行】,注明“拍卖尾款”。
逾期或者不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予退还,并计入万隆公司财产。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的差价损失、清偿万隆公司
债务。若保证金及已支付的成交款不足以弥补竞买费用损失、重新竞价成交价低于原竞价成交价款差价损失的,悔拍人应当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管理人可以向悔拍人继续追索。悔拍后重新竞价的,悔拍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参加竞价。
六、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联系管理人,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由买受人实际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移交买受人,财产和营业事务在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依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移交,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的责任和风险,管理人仅移交管理人掌握的材料,不负责清点。
万隆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必要协助。
七、买受人权利义务
(一)买受人权利
1.买受人成功竞得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范围(对应的资产)为:
(1)万隆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金怡南路68号世宝广场项目2099套房产(住宅10套,商铺1728套,公寓361套,建筑面积合计94,494.30㎡)以及负一层、负二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共1616个车位(建筑面积合计45,834.43㎡),该部分房产总建筑面积143,413.68㎡(含项目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即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3,084.95㎡);
特别提醒注意:1.架空层及其他配套设施用房(电房、物业用房、商业空中连廊等不计容物业),建筑面积3,084.95㎡,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2.地下室人防工程,建筑面积7,849.00㎡,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3.相关房产权属争议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万隆公司名下4辆汽车及电子设备;
(3)应收36户房产购买人账款;
(4)29笔其他应收账款。
2.买受人成功竞得万隆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的权利限制(不包含的资产)为: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未列明的财产。万隆公司银行存款将由管理人分配给全体债权人,其他应收债权及《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未列明的财产由管理人依法处置或追回后再分配给全体债权人。
(二)买受人义务
1.执行《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2022年8月29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万隆公司《重整计划》。
2025年1月6日,万隆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补充方案》。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对买受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受人需依万隆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意并接受万隆公司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的规定。
2.完成续建及竣工验收手续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之日起一年内,需促成世宝广场项目(包括一、二期)续建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逾期未达到上述条件的,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自行核实前期施工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项目已停工多年,且万隆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并未接管到全部工程相关材料。因此,买受人需自行核实项目取得土地、立项、规划、设计、报建、预售等过程的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风险:
(1)自行核实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施工报建等材料的具体情况,并承担材料不齐全、未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应风险;
(2)自行核实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等具体情况,并自行与相关部门核实是否因政策原因存在变更、遗漏导致工程需要重新立项、更改设计、重新领取规划许可证等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验收甚至强制拆除、无偿收回土地的风险;
(3)自行核实项目报建等阶段的材料是否齐全、合法,自行核实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自行核实项目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是否通过相关单位验收、施工过程资料、质量检验材料是否完整,自行核实是否需要整改、修复甚至拆除重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4.自行处理复工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4日停工。管理人于2021年7月30日对项目一期部分专项工程先行复工。对于项目整体复工所需材料、流程、费用等,买受人需自行核实、沟通,并承担无法复工等风险:
(1)自行与规划、住建、消防、税务等部门沟通,确定复工手续以及流程,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及无法复工的风险;
(2)自行与万隆公司此前聘任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复工所需材料、手续,并承担资料不齐全、参建单位不配合盖章等一切风险;
(3)自行决定是否沿用此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如决定改用其他参建单位,需自行与原参建单位协商解约,办理变更参建单位、交接资料等手续,并承担原参建单位不配合而导致前后工程无法衔接、无法取得符合复工相关文件的风险。
5.自行办理预(销)售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项目于2016年9月8日取得8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2016035号】,2016年9月14日取得5、6、7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2014322号】,2016年11月29日取得1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2016417号】,2016年12月7日取得商业塔楼(9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2016420号】,2017年6月29日取得2、3、4幢《中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建房(预)字第2015101号】,有效期均为三年。
目前,上述预售许可证均已失效。买受人需自行核实能否重新办理相关预(销)售许可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风险。
6.自行处理竣工验收及备案事宜,并承担相关风险
(1)关于逾期竣工可能承担的责任
目前,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可能需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的违约责任。相关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其他风险
项目已停工多年,相关政策、规划条件可能发生变化。买受人需自行核实、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应风险:
①自行承担此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或相关债权人妨碍复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的风险;
②因项目前期施工过程资料、质量检验材料等不完整,此前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不配合盖章、签字等导致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风险;
③因项目1-7幢建筑外墙饰面砖存在严重脱落现象,有关住建部门已多次向万隆公司发函要求整改,并明确需整改完成、经检验达到合格标准后才准予办理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外墙整改需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原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因原施工单位可能不配合复工、续建及外墙整改等相关工作,且外墙整改涉及设计变更的,还需组织项目1-7幢886套住宅及34套商铺购房人表决,该项目存在外墙整改无法推进、可能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风险;
④其他可以预见或无法预见的风险。
7.承担财产一切风险
(1)买受人依《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以万隆公司名义持有其名下不动产、车辆、电子设备及应收账款【详见《标的物详情(标的对应资产说明)》及附件中房评字第[2021]A1070、A066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1]第YGZ227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2)项目土地已被查封,2099套房产中部分已设定抵押、被查封。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自行承担办理抵押注销登记、解除查封等手续的相关风险。
(3)自管理人接管以来,项目1-7幢建筑多次发现外墙砖空鼓或脱落现象,管理人已聘请施工单位搭建首层钢管安全防护棚及围栏,但仍存在小区住户和周边来往行人发生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的风险。买受人需负责整改上述安全隐患,并垫付相关整改费用(预计约1600万元),自行承担外墙砖脱落导致人身财产受损的相关风险。
8.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1)除已申报且管理人确认的税款债权本金及罚款、滞纳金依《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获得的受偿款外,万隆公司剩余可能存在的欠付税款及滞纳金等、竞买万隆公司重整权益所产生的一切税(含企业所得税等税款)、费及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万隆公司重整前后因生产经营等行为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附加税等),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9.自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目前,万隆公司100%股权未被冻结。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买受人自行承担股权迟延过户、无法过户等相关风险。
10.关于注销网签或备案登记
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及《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等规定,依《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相关债权人需配合办妥注销万隆公司房产网签、备案登记手续。关于相关房产无法办理注销网签或备案登记手续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依法承担相关债务责任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又主张权利的,相应法律责任由买受人依法承担。
(2)中山中院批准《重整计划》后至2024年12月21日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管理人按相应债权性质及金额,结合《重整计划》中“债权调整方案”及“债权受偿方案”处理。
(3)对于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或管理人审查确认为普通债权(按普通债权提存受偿款),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为优先债权的、或应向房产购买人支付的受偿款项超出《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受偿款/提存受偿款,或日后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新增加的债权,管理人依《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按普通债权受偿比例计算(提存)的受偿款不作调整,超出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对于暂未申报购房本金债权、购房违约金债权的202户购买人,管理人仅以对应房产已收购房款本金为基数预估及计算可能申报的债权金额20,386,925.61元、按普通债权受偿比例提存受偿款。如日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应向购买人支付的受偿款项超出《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提存受偿款的,管理人按普通债权受偿比例提存的受偿款不作调整,超出部分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自行处理新产生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并承担相应后果
自买受人付清成交款之日起,新产生的与万隆公司相关的诉讼、仲裁等纠纷,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主张退还任何成交款。
13.承担房产交付、相关权属争议的风险
(1)关于已出售且认定属购买人所有的929套房产
关于项目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办理网签备案登记、认定属购买人所有的929套房产(500余套房产的购买人已入住),买受人应在项目竣工验收符合交付条件后30日内按毛坯状态向房产购买人交付房产,并在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条件后30日内协助办理929套房产产权登记。
(2)关于涉权属争议房产的风险承担
关于管理人认定属万隆公司财产的已签订购房合同且已网签备案的项目一期12户共28套房产、二期9户共9套公寓,以及已认购但未签订购房合同的二期121套公寓,以上合计158套房产,买受人自行处理该部分房产权属争议以及因此产生的诉讼等纠纷,并依据诉讼等结果处理房产交付及注销网签备案登记等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相关房产最终认定属于购买人的房产为由主张退还任何成交款】。
14.关于面积差异事宜
本次竞买标的对应资产中项目2099套房产以及负一层、负二层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共1616个车位的建筑面积按有关报建面积及测绘机构作出的预测绘面积计算。
本公告所示物业的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确认为准。无论最终相关政府部门确认的建筑面积与上述面积是否存在差异,本次竞买起拍价及成交价均不作调整。
若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过程中,需重新测绘等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包含在起拍价及成交价中。
15.承担项目一、二期续建的费用及风险
(1)一期续建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待支付续建费用
万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同意项目一期(1-8幢)续建至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并且相关费用作为万隆公司共益债务,由万隆公司财产随时清偿。后,管理人依法有序推进一期续建工作,完成电气安装工程及切换临时施工用电为正式民用电,基本完成消防工程、生活供水工程、人防工程,并推进了土建收尾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施工。
截至2022年8月5日,根据万隆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将产生续建费用20,261,358.86元(下表项目1-15),经中山中院批准,已由万隆公司
财产支付13,134,751.54元,由管理人垫付9,391.50元,待支付7,117,215.82元。此外,预计还将发生续建费用21,600,000.00元(下表项目16-19)。以上续建费用合计41,861,358.86元,待支付28,717,215.82元。
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合同价/ 预算金额(元) | 完成情况 | 已支付金额(元) | 待支付金额(元) |
1 |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 | 421,000.00 | 已出具8份单位工程中介预算报告,已审批支付其中5份预算编制费用。 | 57,562.12 | 363,437.88 |
2 | 审图费 | 3,000.00 | 已完成消防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图纸审查。 | 3,000.00 | 0.00 |
3 | 外墙质量鉴定费 | 146,200.00 | 已出具鉴定报告。 | 146,200.00 | 0.00 |
4 | 监理费(暂计2021.9-2022.10) | 280,000.00 | 已提供自2021年9月起至今的监理服务,驻场监理工程师一人。 | 200,000.00 | 80,000.00 |
5 | 1-8幢配电房及低压电缆安装工程 | 7,262,240.00 | 已竣工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于2021年12月23日移交使用。 | 6,998,650.00 | 263,590.00 |
6 | 供水管网安装工程 | 3,588,200.00 | 已完成金怡路市政给水DN200管、升平路市政给水DN800管改造、地面直供给水管;地下室-1层直供给水管安装未完成,监控及计量设施未安装。 | 0.00 | 3,588,200.00 |
7 | 生活给水泵房及地下室加压管道安装工程 | 1,948,371.67 | 已完成工程并进行设备调试,待接通直供水后办理分部分项验收。 | 1,359,282.16 | 589,089.51 |
8 | 一期消防系统续建工程 | 2,794,701.28 | 已基本完成工程,待接通消防用水后办理分部分项验收。 | 2,128,820.78 | 665,880.50 |
9 | 地下室人防防护设备工程 | 1,625,863.60 | 已基本完成工程,待其他配套工程验收后办理验收及备案手续。 | 921,863.60 | 704,000.00 |
10 | 土建收尾工程 | 702,539.00 | 已完成地下室负二层砌墙、抹灰、扇灰; 8幢楼梯间地面贴砖、墙身、天花扇灰,过道天花扇灰,电梯大堂地面、墙身贴砖,排水、排污管安装;3-4幢商铺拆除间隔墙等零星收尾工程。 | 210,761.70 | 491,777.30 |
11 | 零星工程(土建、风管、空调迁移等) | 143,970.00 | 发电机房土建工程、空调迁移已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风管已完成安装,待外墙修复完成后检修、验收。 | 119,012.00 | 24,958.00 |
12 | 人行道安全防护棚及围栏挡板工程(含增加临时照明措施) | 873,479.18 | 已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 | 830,679.18 | 42,800.00 |
13 | 8幢电梯安装工程 | 209,000.00 | 设备材料已进场完毕,已完成安装并通过初次监督检验,尚未出具检验合格证。 | 167,200.00 | 41,800.00 |
14 | 1-8幢电气维修工程 | 260,882.63 | 已完成工程,待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 0 | 260,882.63 |
15 | 晒图费 | 1,911.50 | 因验收需要补晒消防工程图纸、人防工程图纸。 | 1,111.50 | 800.00 |
小计 | 20,261,358.86 | / | 13,144,143.04 | 7,117,215.82 | |
16 | 设计费 | 100,000.00 | 已修改给排水施工图及生活给水泵房大样图,完成消防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图纸及消防施工图纸修改。 | 0 | 100,000.00 |
17 | 智能化系统工程 | 500,000.00 | 已与原施工单位沟通,待确定施工方案,预计费用50万元。 | 0 | 500,000.00 |
18 | 外墙整改修复 | 16,000,000.00 | 待确定修复方案,预计费用1,600万元。 | 0 | 16,000,000.00 |
19 | 其他可能产生费用(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费、水质检测费、商铺入户水管安装、地下室清洗管道安装以及其他零星增加、修复工程) | 5,000,000.00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预计可能产生的费用。 | 0 | 5,000,000.00 |
小计 | 21,600,000.00 | / | 0.00 | 21,600,000.00 | |
合计 | 41,861,358.86 | / | 13,144,143.04 | 28,717,215.82 |
(2)买受人应继续履行万隆公司与上述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包括上述一期待支付续建费用及预计还将发生的续建费用至少28,717,215.82 元(含一期1-7幢建筑外墙饰面砖整改修复费用、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内,项目一、二期工程续建至达到竣工验收及备案条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预计约1.8亿元以上)。否则,买受人需承担解除上述合同的相关责任及风险。
特别说明:自首次刊登本标的《竞买公告》之日(2022年9月1日)起至竞价成交之日止,由万隆公司财产支付的续建费用,应由买受人承担及返还。
16.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及风险
项目房产的部分购买人通过购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万隆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东凤支行等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及借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房产购买人)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之前,万隆公司为借款人(房产购买人)购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买受人应继续履行上述借款/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上述3家银行已发放的合计635笔贷款本金余额165,450,516.68元及相应利息、费用】,并承担上述合同项下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17.承担信用修复的风险
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后,管理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提出万隆公司的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买受人应予以协助、配合。
买受人自行承担企业信用无法修复的相关风险。
18.承担其他风险及义务
(1)因万隆公司财务资料、工商年检、纳税申报等问题导致的后续工商、税务、经营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有义务无条件协助管理人依法追收或处置万隆公司未纳入重整投资权益范围的债权及其他财产。
19.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收费说明、收费条件、收费标准、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详见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技术服务费收取规则介绍”,与管理人无关。
八、特别说明
1.关于标的起拍价及最终成交价的性质:是买受人向万隆公司提供重整投资资金(偿债资金),用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依《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补充方案》清偿债务的清偿款项,并非股权交易对价;万隆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股权价值为零,万隆公司100%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买受人。
2.本标的第四次拍卖的买受人中山万博置业有限公司悔拍,管理人已依法取消拍卖结果。其及其实际控制人、子公司等关联方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九、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进行竞买。
(二)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住建、不动产、车管所等政府部门,对标的及对应资产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三)本次交易双方所需承担的交易服务费、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保管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及其对应的资产,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及其对应资产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及其对应资产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及其对应资产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不承担标的及其对应资产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管理人、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对此次竞价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本次竞买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若标的对应的资产的规划用途、面积等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本次竞价成交价均不作调整,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对标的对应资产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对应资产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及其对应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自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及对应资产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文件已在京东资产破产强清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该平台已就前述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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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