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25年7月1**$3日1**$3:0**$3时起至2***25年7月1**$3日1**$3:0**$3时止(即2**$3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3**$3,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石栀路7**$3号附3号(栀子湖畔一期 4幢1-1**$3号附4**$3号)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石栀路7**$3号附3号(栀子湖畔一期 4幢1-1**$3号附4**$3号),建筑面积为3**$3.6**$3平方米,套内面积为2**$3.8**$3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目前空置。
评估价:1**$3.5**$3万元,起拍价:13.6***9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本次司法拍卖已通知到申请人、被执行人;
2、标的物证载1层,实际平石栀路第1层;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已查封;
4、本次拍卖包括清水房屋及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不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资产;
5、未了解到物业欠费,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权属异议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系。
三、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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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安排,联系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0;,看样咨询:1***0注册后查看2****5张,1***9注册后查看2****0刘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需多人联合竞买、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前7日向本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若本院裁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特别说明
1、拍卖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按标的物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的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0;[买受人本院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须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账号,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该标的过户本身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余包括但不限于如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5注册后查看6)。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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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4注册后查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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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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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