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拟公开处置一批抵债资产,详情如下:
该批资产原为被执行人河南上蝶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产品存货”(包括阀门成品、半成品、钢法兰、其他存货,种类、规格、数量详见附件资产清单),2025年1月5日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豫 0106 执恢 264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将上述资产抵偿我司等额债权。上述资产现存放于郑州市上街区龙江路13号院院内,资产详情以拍卖成交时现场的实际状况为准,我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资产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资产清单信息仅供参考,产品的种类、质量和数量具体以现场情况和实际交付情况为准,如出现数量或种类有误或缺失、质量缺陷等情况,不影响成交价,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处置。
上述物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物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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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郑州市红专路82号
邮政编码:450008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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