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5年5月6日1**$3时至2****5年5月9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地之窗商业广场(H地块)商业1号楼1-2***2房屋【房地产权证号:苏(2****0)徐州市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2号】;建筑面积:2***4.3**$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1**$3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登记日期:2****0年9月1**$3日;登记类型:转移登记。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3.0**$3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2****0年1**$3月1日。
评估价:1***9万元
起拍价:1***2.3万元;保证金:1**$3.3万元;增价幅度:6****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5年5月6日1**$3时至2****5年5月9日1**$3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有竞买人出价的(以系统接受竞价时间为准),则自最新出价时点拍卖活动顺延5分钟。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天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并预约看样,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标的所在地购房资格,必要时须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标的所在地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六、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5年4月3**$3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5年5月2**$3日1**$3:0**$3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外滩支行,账号:6***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5年4月3**$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咨询电话:0***1-6注册后查看0***0;***0;***0;1***0注册后查看8****7***0;邬先生、许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1****0号;
举报监督电话:0***1-3注册后查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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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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