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金飞路808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上海市

公告内容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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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5年6月2**$3日1**$3时至2****5年6月2**$3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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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金飞路8***8号

幢号

部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地下

建筑面积

层数

房屋类型

房屋用途

房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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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来源

竣工日期

1幢

全幢

3****5.9**$3

0.0**$3

4

工厂

厂房

混合1

新建

2****4年

2幢

1-1层

2**$3.2**$3

0.0**$3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新建

2****4年

2幢

地下1层

2**$3.2**$3

0.0**$3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新建

2****4年

3幢

全幢

1注册后查看5.8**$3

0.0**$3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新建

2****4年

4幢

全幢

7**$3.1**$3

0.0**$3

1

工厂

厂房

混合1

新建

2****4年

房地产权证号:金2注册后查看0***8;受理日期:2****4-1**$3-2**$3;核准日期:2****5-0**$3-0**$3

土地

状况

地号:金山区亭林镇6街坊6**$3/2丘;使用期限:2****1-0**$3-1**$3至2****1-0**$3-1**$3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宗地(丘)面积:3注册后查看2.0**$3平方米;使用权面积:3注册后查看1.6**$3平方米。

注记

信息

2****7-0**$3-0**$3根据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明,该企业从2****6年5月3**$3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注册后查看6注册后查看7***6L号。

文件登记信息

文件名称:不动产抵押物限制再次抵押;登记证明号:沪(2****0)金字不动产证明第1注册后查看6号;受理日期:2****0-0**$3-1**$3;备注: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为该抵押物唯一抵押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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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8****6万元


起拍价:5****7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2**$3.9**$3万元及其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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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卖时间:2****5年6月2**$3日1**$3时至2****5年6月2**$3日1**$3时止(延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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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提示: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注册后查看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该标的用地要求、地块准入条件、规划和土地管理要求,需符合附件“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给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回复函”中的拍卖要求。(回复函见附件)。

5、根据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科东房估字(2****5)FC第0****7号内记载并结合现场实地情况勘察:1、估价对象含地下建筑面积2**$3.2**$3平方米;根据估价对象《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规土(2****1)出让合同第9**$3号】记载,对该地下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开发无约定,且未有资料表明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时已进行地下经营性空间的地价款补缴。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的指导意见(2****5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产(2****5)2**$3号】记载,“2**$3.优化地下空间开发管理要求。优化有偿使用合同,通过条款明确约定,工业仓储类项目用地增加地下空间开发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为准,用地企业无需签订补充合同,不增收土地价款。规划资源部门依据规划审批和合同约定办理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手续。”故估价对象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本次估价设定估价对象市场价格不包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现场厂区内存在未见证建筑物及构筑物,作为配套附属设施,未见证建筑物及构筑物信息为:设计用作车棚;3、该标的房屋类型和内部结构已发生变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恢复原样,恢复原样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测绘费等)均由买受人全额支付。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甚至拆除,并支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在涉案产业用地转让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如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评估以及修复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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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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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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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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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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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5年7月1**$3日1**$3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0;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账号:6***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8;账户名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不得汇入其他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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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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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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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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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5年6月1**$3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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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5年6月1**$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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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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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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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标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金飞路8***8号)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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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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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9注册后查看7*1钱先生***0; 1***5注册后查看3****7张老师(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8号;

举报监督电话:0***1-6注册后查看8*3****3

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给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回复函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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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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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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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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