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达州市易家沟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矿区土地使用权、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保障采矿作业的工程设施、设备(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四川省

公告内容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川01执恢74号之一

本院定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达州市易家沟煤矿采矿权及所涉矿区土地使用权、地上地下建(构)筑物、保障采矿作业的工程设施、设备

起拍价(保留价):4427万元

保证金:885万元

加价幅度:1.6万元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2024)川01执恢74号

采矿权所在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759710083N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达州市达川区马家镇柳杨村

法定代表人:尹兴琼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采矿许可证证号

C5100002010121120097512

采矿权有效期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经向相关部门调查,该采矿权具备相关手续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办理延展,具体办理要求及能否延展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并自行负责后续延展办证事宜及结果。若因后续办证、延展问题悔拍,本院将没收保证金。请各意向竞买人了解清楚谨慎购买。

备注

1、本次拍卖标的包括: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达州市易家沟煤矿采矿权(矿区面积7.622平方公里)、井巷工程(运输巷、井底车场等)、机器设备145项、地上建筑物33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30项,详见附件清单。

2、所涉煤矿原由易家沟煤矿一井、石桥沟二井、易家沟煤矿三井组成,一井、二井分别于2017年11月、2013年6月关闭,现易家沟煤矿实际仅为易家沟煤矿三井。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2024年1月30日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载明开采范围即开采深度为700米至0米标高共28个拐点圈定。

3、标的煤矿生产规模原为18万吨一年,根据相关部门批准,同意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易家沟煤矿三号井独立升级改造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根据达州市达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易家沟煤矿三号井30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同意该矿扩能30万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自2023年5月6日开始至2025年3月5日止,故该煤矿未进行生产开产活动;据评估公司2024年4月8日现场调查,扩能建设井下部分完成约60%,地表部分基本完成施工,尚未竣工验收。各竞买意向人务必注意现场了解施工建设情况,拍卖成交后,如需扩能生产,买受人需根据前述通知文件自行完成扩能建设施工。

4、矿区所涉土地位于达州区百节镇柳杨村,经向该村委会调查核实,该土地系“被执行人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租用,租期至该煤矿不再生产经营止”。本次拍卖的建筑物、构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现为被执行人达州博瑞实业有限公司控制保管,并承诺配合法院交付。

5.因煤矿生产特殊性、安全性,本次拍卖前,调查人员未能实地下井勘查,通过查阅资料及向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上述标的处置参考价由双方当事人部分参考评估公司评估报告议价决定,采矿权(参考评估报告附后)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井巷工程、机器设备等矿权全部设施议价总金额为7903.64万元,双方当事人同意以议价金额的70%作为第一次挂网拍卖起拍价即保留价;

2.拍卖成交后,处置采矿权能否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材料及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该期限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确认。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竞买人请自行了解第三方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审慎决定。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1.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11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2.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420950)。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4年12月21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之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8066060(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2024年11月25日。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监督电话: 注册后查看(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暂无修改记录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