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临海市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项目
拍卖转让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挂牌价格1***1,1***0.0**$3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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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5-0**$3-2**$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5-0**$3-2**$3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潘女士|联系电话:0****6-8注册后查看0 |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临海市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 名称 临海市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项目 技术适用范围 临海市行政范围内 主要产品 临海市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出让期限2**$3年。 审批部门文号或专利号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4.本次临海市未来2**$3年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出让期限为2**$3年,标的涉及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运营权范围为临海市行政范围的相关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具体包括中心城区(辖古城街道、大洋街道、江南街道、大田街道、邵家渡街道共 5 个街道)、东部片区(即杜桥镇、上盘镇、桃渚镇)及其他 1**$3 乡镇(白水洋镇、东塍镇、河头镇、汇溪镇、括苍镇、小芝镇、汛桥镇、沿江镇、永丰镇、涌泉镇、尤溪镇)的相关工程开挖中的渣土及泥浆消纳处置,运营权涉及预计需消纳相关工程渣土及泥浆资源量1注册后查看6.7万吨(以上数据摘自评估报告),今后运营中,实际的消纳工程渣土资源量是否与预估的一致,受让方支付的价款都以本次出让的成交价款执行。5.转让方及产交所对本次出让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出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注册地 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建设大楼)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5***8C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1,1***0.0**$3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3天内一次性足额支付运营权转让款(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部分成交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分行;账号:1***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按现状交付的临海市范围内工程渣土及泥浆消纳经营权,交付时不应附带任何负债、抵押、质押或担保。3、受让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转让方提供的场地运营,并准备经营权所需相关资料。4、运营期间,受让方按规程规范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安全生产等防治措施。5、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加强对消纳场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应当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并做好工作台账,配备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运输车辆规范安全倾倒。消纳场所堆土高度要符合规划和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确保安全,同时不影响周边环境,定期对消纳场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6、运营期间,受让方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如渣土泄漏、火灾等,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自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突发情况。7.出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8.出让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9.出让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出让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3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3:0**$3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挂牌期间工作日(上午8:3**$3-1**$3:3**$3,下午2:3**$3-5:3**$3)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3****7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授权委托书》 .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转让合同》.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6-8注册后查看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0、5***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欣 电话 1***8注册后查看3****7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