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竞买公告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龙虎山集镇规划区天师路21号朋德酒店别墅8号商业服务用途房产的公告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25日10时至2024年07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01/01,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虎山集镇规划区天师路21号朋德酒店别墅8号商业用途房产,建筑面积:393.95㎡,评估价:178.85万元,起拍价:100.156万元,保证金:11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17时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买受人应当在本院向权属变更登记协助执行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并向本院申请退还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逾期本院将不再办理退还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标的能否能办理产权证,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如需转变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户口落户及限购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与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3日以前(节假日休息除外)将有效证明提交至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鹰潭梅园支行
账 号:6228401577145160167
(二)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注册后查看(微信同号)李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