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常州市新北区常发商业广场5-1209号招租公告

拍卖转让 江苏省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常发商业广场5-1****9号招租公告项目编号FCZZ2***2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6_2
挂牌起始日期2****5-0**$3-1**$3 1**$3:4**$3:0**$3挂牌截止日期2****5-0**$3-1**$3 1**$3:0**$3:0**$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
房产坐落 常州市新北区常发商业广场5-1****9号
基本属性房产类型商业用房所在层数1**$3
租赁面积(m2)1***4.5**$3租赁期限1年
装修期限
房屋现状出租情况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其它情况有租房单位:常州市华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押金(元)7****8
挂牌价格8注册后查看8.5**$3元/1套
数量1套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无

承租资格条件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3**$3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交易
指南
竞价提示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时间:2****5/4/1**$3
联系人:冯志光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7****8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常发商业广场5-1****9号
竞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5-0**$3-1**$3 1**$3:0**$3:0**$3
报名手续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3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金额(元) 8****7.8**$3
2.时间 2****5-0**$3-1**$3 1**$3:0**$3:0**$3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3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竞价阶梯(元)5***0.0**$3
自由竞价时间2****5-0**$3-1**$3 1**$3:4**$3:0**$3至2****5-0**$3-1**$3 1**$3:0**$3:0**$3延时竞价周期(秒)3**$3
服务费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常州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3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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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及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现状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业务
咨询
出租方名称:常州市常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8号
联系人:冯志光
联系方式:1***8注册后查看7****8
操作咨询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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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贷”贷款申请资料清单》  下载

《借款人条件及借款产品内容》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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