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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转让 辽宁省

公告内容

资产租赁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锦公产权网挂2****5-1**$3号

项目名称

锦州市中央大街二段3**$3号一楼门市及(1至8层)办公楼出租

出租

锦州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状况

标的1: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二段3**$3号(1至8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4.5平方米,租期1**$3年;标的2:古塔区中央大街二段3**$3号一楼南侧门市,建筑面积:1***4.6**$3平方米,租期3年。详见评估报告文号:辽西房估字(2****5)第0***4号。

出租底价

标的1:1**$3.7**$3万元/年;标的2:6.3**$3万元/年

公告期起止

2****5年6月6日至2****5年6月1**$3日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联系出租方进行实地踏勘。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0.1万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2566日9时至2***2561**$3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2561**$31**$3

保证金金额

标的1:5万元;标的2:2万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9注册后查看8注册后查看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1***4注册后查看1注册后查看5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请于2***2561**$3日14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承租方须知

1.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出租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出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出租方承诺租期按照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后开始计算。

5.标的1、租期后5年租金在实际成交价格基础上上涨2万元/年。

承租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6-2注册后查看3

联系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0号

出租方联系人

王越洋

联系电话

3注册后查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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