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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永自然资2024230

经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出让说明

    (一)出让标的概况                                               单位:平方米 、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规划)面积(

规划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2024-拍-32

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

12145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

≥1.1且≤1.5

≤30%

≥30%

居住70年,商服40年

3280

656

(二)出让宗地特别说明

1.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20241218日的现为准);

2.本次拍卖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区直有关部门审查;按人防规定需建设人防工程的,竞得人须按人防工程的规范要求建设,拍卖地块的地址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拍卖地块信息:

永定区北环路S1地块2024-拍-32位于永定区西溪乡客家古镇西侧,出让面积(规划面积)12145平方米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服40年。出让规划控制指标按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永定区北环路S1地块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确定,以土地现状(净地)供地。拍卖起始价3280万元(人民币,下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的20%确定为656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不设保留价。

4.出让金缴交方式:(分二期缴清)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5.交地时间及动工开发建设期限: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十个月内交地开发建设期限为三年,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有意竞买者可于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索取有关拍卖资料,报名时应提供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资料》,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受相应责任。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到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管制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8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为https://220.160.52.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提交报名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00秒(保证金需在此时此刻前到账方为有效)。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本公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19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拍卖会。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时整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定分中心(龙岩市永定区广电大厦七楼)举行。

五、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不设最高限价,价高者得。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成交价款以人民币按总地价计算,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相关税费;按规定须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其它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与出让人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宗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即可计入成交价款,作为出让合同定金;竞买未成交的,地块竞买保证金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由竞得人控股的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根据中标结果与竞得人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七、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70号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人:管制利用股工作人员                      

(二)竞买保证金户: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行:兴业银行永定支行                        

    号:1730 1010 0100 1630 71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行:中国银行永定支行                        

    号:4052 7505 9583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永定分公司

行:建设银行永定支行                        

    号:3505 0169 7207 0000 0218                

(三)土地出让金以成交后税务系统确定为准。

 

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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