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月13日10时至2025年3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s://www.cbex.com.cn),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刑事案件涉案罚没车辆大众牌3台、奥迪牌1台,共计4台涉案小型机动车。
起拍价:312,949.00元,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2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瑕疵说明:
1、标的物以交付时状态为准,因上述车辆未实际控制,车辆暂由被执行人家属代管,无法安排看样,竞拍成功后(司法拍卖车辆,无法按二手车交易在网上异地处理)需到海南省、吉林省等地进行过户,过户涉及管辖权移交,过户周期较长,过户产生的拖车费用、及在途因无保险发生的损坏费用需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及相应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竞买人需自行承担上述4台车辆的以往的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理、检车费用及保险、车辆检测维修、停车费用等已知和未知费用(如产生以上费用本院不出具相关票据凭证)。
3、竞买人是否符合竞买及过户条件,请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如果拍卖成交,拍卖的标的物无法交付买受人或承受人时,本院只负责返还拍卖款本金,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本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
6、如有优先购买权人,需要在拍卖日前10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确认。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变更登记的税费及拖欠的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8、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本次拍卖资产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0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网拍平台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3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账号:2205016386360000024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