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关于做好部分药品价格信息核准、确认的通知(2****5年第四批)
发布时间:2****5-0**$3-2**$3 1**$3: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工作要求,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我省《三同药品问题线索》推送给相关企业,请各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并进行价格核准、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范围
我省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剂型、规格不同厂牌药品全国各省挂网价格7**$3%分位数1.8倍的药品。
二、时间安排
价格查看及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5年3月2**$3日。
三、有关要求
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子系统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点击“药品招标”模块,选择“产品信息”菜单中的“价格确认”,对相关药品做出【确认】或【拒绝】操作。
以《三同药品问题线索》中7**$3%分位数的1.8倍为依据,设置拟调整价格。企业对拟调整价格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确认】操作,选择【确认】的药品将按照调整后价格挂网。对拟调整价格有异议的,企业可选择【拒绝】操作,选择【拒绝】操作的药品暂停挂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任何操作的药品,按照以下方法处置:对挂网价格高于7**$3%分位数价格1.8倍、不超过3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高于7**$3%分位数价格3倍的药品进行红标价格管理。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做好挂网价格调整工作。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