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按前述规定已通知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未接通电话,已发短信通知,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5月1日10时起至2025年5月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5,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长寿区新市工业组团C分区4-2/01地块东部土地(详见评估报告)。
1、据评估报告显示:不动产权证号:渝(2019)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0042753号,面积:28803.09㎡;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18年12月26起2068年12月26日止;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5不低于1。
2、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地平整”。现闲置。
评估价:7488800元;起拍价:4193728元;保证金:83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据《关于新C4-2/01地块司法拍卖的意见反馈》记载,该宗地的用地性质为M1(一类工业工地),土地竟得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并具备后续实施项目投资的实力,且土地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实际投资建设运营工业类项目,应与长寿高新区签订投资协议。拟建项目应满足长寿高新区的入园要求,严格遵循长寿区工业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环保及长寿高新区新市组团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并符合以下项目准入要求:
1、该宗地拟建项目需符合以下产业方向:医疗器械产业、智能装备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智能家居产业(详见《关于新C4-2/01地块司法拍卖的意见反馈》附件)。
该宗地固定投资强度应符合重庆市长寿区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年税收不得低于5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不得低于4569元/吨标准煤,普通工业厂房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容积率,但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容积率下限。
2、新C4-2/01地块安全环保准入要求:
(1)土地竞得人拟建项目应充分论证符合该宗地的用地性质,不得与园区主导产业冲突,且在园区级事故池建成前,不得建设《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规定的环境风险潜势Ⅱ级以上的工业项目。
(2)土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项目环评、排污许可的要求;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应不突破园区污染物排放管控限值且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3)土地竞得人在项目设计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规定,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考虑和实施,涉及环境防护距离的企业或项目的防护距离范围原则上需控制在规划区红线范围内。
3、新C4-2/01地块建设要求:
(1)土地竞得人应在取得该宗地使用权4个月内完成土地手续,完成土地手续后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并立即开工,开工后两年内完成竣工。
(2)土地竞得人超期未动工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置土地。
(3)土地竞得人应按照海绵城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海绵城市管控要求。
(4)该宗地的建筑风貌应与长寿高新区中科未来城风貌相协调,同时方案设计需通过高新区及主管部门的审核。
特别提醒:
1、标的情况介绍来源于《评估报告》。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拍卖资产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故请有意购买者务必实地看样并咨询相关部门,拍卖标的资产以拍卖成交后现场交付为准。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成交价不作调整。
2、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
3、本次勘验无法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欠费情况,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详情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
4、拍卖成交后,如果地面上有农作物,买受人需自行与农作物种植者协商解决相关赔偿问题,费用自理。
5、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土地违约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6、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lass="noselttqk" names="本院已委托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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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src="/images/tel88.png"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优美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安排),联系电话:400-0233538。
四、竞买人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并具备后续实施项目投资的实力,且土地竞得人需在该宗地实际投资建设运营工业类项目,应与长寿高新区签订投资协议。拟建项目应满足长寿高新区的入园要求,严格遵循长寿区工业项目建设运营、安全环保及长寿高新区新市组团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并符合《关于新C4-2/01地块司法拍卖的意见反馈》附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2、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及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法院、网络拍卖平台及辅拍机构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联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10、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寿支行,账号:45010104001061448406,联行号:3注册后查看)。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邹法官)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关于新C4-2/01地块司法拍卖的意见反馈》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