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意大道66号62幢1-21房产及装饰装修残值(变卖)的公告

拍卖转让 重庆市

公告内容

特别提醒: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2日10时至2025年6月20日10时(变卖期60日,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34;户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创意大道66号62幢1-21房产及装饰装修残值

据《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显示:该房屋的产权证号为:渝(2016)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1079197号,建筑面积为517.21㎡,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商业服务,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54年1月15日止;证载楼层为1层、2层,实际楼层为1层、2层;详见《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本次变卖包含与房屋不可分割的装饰装修及公共配套,不含家具家电等可移动资产。

特别提醒:

1、标的物有查封、抵押,

2、标的物1、2层分别单独使用。通过所在物业服务中心调查了解,标的物1层面积为57.21平方米,2层面积为460平方米。标的物1层、2层均为租赁状态。据《门面出租合同》及《门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显示,1层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8年1月13日,2层租赁期限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7年6月1日。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详细清单、租金及租赁期限等详细内容请见附件《评估报告》及《门面出租合同》。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尚未完善的相关设施设备等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1日向鸥鹏·中央公园小区客户服务中心的物管工作人员了解的情况为:目前其物管公司对该商业标的收取物管费(收费标准为4元/㎡/月),从2020年4月至2025年2月,共欠物管费合计25371元。物业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其他欠费情况不详,须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最终欠费情况以标的物移交时相关部门实际确认的为准。

3、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因本次标的物系带租拍卖,故法院届时只能向买受人出具裁定书作纸面上的交付及确权)。标的物如有其他瑕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变卖辅助机构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微信预约)。

评估价:376.53万元,变卖价:211.2万元,变卖预交款:211.2万元,保证金:10.56万元,增价幅度:1.056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微信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211.2万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及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一切责任。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变卖。

十三、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竞价结束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报名。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买受人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五、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珠峰拍卖有限公司注册后查看注册后查看(微信预约)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刘法官)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注册后查看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附: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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