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师范学院第一食堂招租(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5(3**$3-1)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5-0**$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5-0**$3-0**$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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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连云港师范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3**$3XA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圣湖路2**$3号 法定代表人:姚荣斌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连云港师范学院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 连事管资[2****5]2**$3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承租资格条件 | 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有效期内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证明;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5年1月至2****5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竞租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承租方,拒绝其参与招租活动;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综合评审方案》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承租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经营范围中基本大伙所占比例不低于5**$3%;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优化改造工作须于2****5年8月2**$3日前完成,并满足学校需求投入正常使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竞租; 5.连云港师范学院附属机构(单位)、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学校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竞租。与连云港师范学院存在利益关系的可能影响学校公正招租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竞租; 6.参加本次综合评审活动前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有违法记录的餐饮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
现场展示 | 招租方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1***3注册后查看1****5。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5-0**$3-1**$3 0**$3:3**$3 至 2****5-0**$3-0**$3 1**$3:0**$3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 (1)经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三家时,交易所对标的进行重新挂牌。 (2)经公开征集产生三家及三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组织实施综合评审,按照公平竞争原则确定承租方。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3:0**$3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一)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竞租承诺函;3、招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领取《综合评审方案》方法: 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资料、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联系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获取《综合评审方案》。 四、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5年7月1**$3日8时3**$3分至9时0**$3分,在此时间段之外递交竞租文件的,竞租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审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3号金海财富中心二楼。 六、评审方式:综合评审,详见《综合评审方案》。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3,0***0.0**$3)。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3:0**$3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a.银行账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 b.数字人民币账户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处置方式 (1)当征集到资格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足三家,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2)若非招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招租方原因的情形除外): a.意向承租方不遵守竞租规则的规定,导致竞租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b.不同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合谋或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租的; c.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方、评审会成员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手段竞争,影响本项目竞租评审程序公正性的; d.对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欺诈、胁迫或者其他限制竞争行为的; f. 当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不符合本项目对承租方资质要求,采用欺诈等方式参与竞租的。 | |||
竞租安排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审 | ||
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4**$3,0***0.0**$3元,由承租方支付 | |||
附件下载 | 竞租承诺函.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