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连云区中山中路3***3-1号底层2号门面房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5年(3**$3)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5-0**$3-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5-0**$3-0**$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1**$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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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注册后查看0.0**$3 | ||||||||||||||||||||||||||||||||||||||||||||||||
评估基准日 | 2****5-0**$3-2**$3 |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公资评报字(2****5)第0***5号 | |||||||||||||||||||||||||||||||||||||||||||||||||
转让底价(元) | 1,0***0,0***0.0**$3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3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3****4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自贸大厦2***1号3注册后查看8室 法定代表人:张勇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若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产权出现争议,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 ![]() ![]() ![]() ![]() ![]() ![]()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连云港市金控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 6.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3:0**$3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受让资格。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 《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对标的物的勘察,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勘察,标的原地展示。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1***8注册后查看6****9。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5-0**$3-1**$3 0**$3:3**$3 至 2****5-0**$3-0**$3 1**$3:0**$3 | |||
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3:0**$3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3)《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3:0**$3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3)。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3:0**$3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标准收取 | ||||
附件下载 |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模板).pdf 受让申请书法人1.doc 受让申请书自然人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