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5年5月3**$3日1**$3时至2****5年5月3**$3日1**$3时(即2**$3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东路7***8号(第1、5层)的房产。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东路7***8号(第1、5层)。建筑面积2***6.2**$3平方米,标的物第1层实际门牌号为2***8号,现和相邻门市合并打通作为“美的”专卖店使用。标的物第5层现空置。
对象 | 产权证号 | 坐落 | 楼层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1 | 渝(2****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6**$3号 | 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东路7***8号 | 第1层 | 1***8.1**$3 | 混合 | 出让 |
2 | 渝(2****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6**$3号 | 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东路7***8号 | 第5层 | 1***8.1**$3 | 混合 | 出让 |
***0;
协议价:2***7.4**$3万元,起拍价:12**$3.7****6万元,保证金:1**$3.2****7万元,增价幅度:1****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1.根据“渝(2****7)黔江区不动产权第0注册后查看6**$3号”《不动产权证》记载,拍卖对象1、2房屋用途为综合,另《黔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结果》记载拍卖对象1、2均为成套住宅。根据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拍卖对象1现作为商业门面使用,且拍卖对象1所在楼层均为商业门面。拍卖对象的具体用途以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为准。
2、经现场查勘了解到,该拍卖房屋现第1层与相邻门面打通共同出租作为“美的”专卖店使用,拍卖房屋第1层为面对楼梯 间左手边门面,根据《不动产权证》附图得知第1层有部分面积作为巷道,若单独使用,需进行隔墙作业等施工,并协调好楼梯及公共区域的使用等。房屋无明显分界线,房屋拍卖范围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拍卖成交后,涉及到房屋的分隔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负责处理。
3、房屋无抵押,有租赁,但租赁合同系和房屋产权人父亲签订,并非和产权人签订,本院不予以认可,按照无租赁处理。若拍卖成交,买受人可与占用人自由协商租赁事宜,协商不成,本院将依法强制腾退(腾退时间可能较长!!!)。
4、根据工作人员现场查勘了解到,拍卖房屋水、电、气户头均在案外人名下,未单独办理户头。若拍卖成交,买受人需单独开户(被执行人口述处置房产无法分户),自行办理水、电、气开户事宜,请各竞买人予以关注。
5、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价值。
6、据创米科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截止到2****5年3月该标的暂未了解到物业管理欠费情况,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联系拍卖公司
确认看样时间。联系电话:0***3-8注册后查看3。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创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办理后续相关事宜。***0;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查封,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且线下辅助机构已到标的物现场张贴公告。请竞买人自行前往了解标的物现状。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3、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5 0****2 3****0 0****0 0****1***0;5注册后查看4),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8注册后查看3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3-7注册后查看0
法院咨询电话:何法官0***3-7注册后查看9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3-6注册后查看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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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