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上 海 市 松 江 区 人 民 法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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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25年5月3日1**$3时至2***25年7月2日1**$3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拱辰居委会学园北街3***8号名成佳园地下一层0**$3车位【本标的仅限于所属小区业主且无车位者购买,一个产证仅限变卖一个车位,若已购则无本次变卖资格】,产权证号:闽(2****9)莆田市不动产权第LC0注册后查看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1**$3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3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车位。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登记用途为综合用地。
评估价:1***8,0***0元;
变卖价:不低于9**$3,0***0元;保证金:1**$3,0***0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日期:2****5年5月3日1**$3时至2****5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9**$3,0***0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交纳的9**$3,0***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纳的9**$3,0***0元将不计利息予以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3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最低变卖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买时,竞买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变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福建省莆田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福建省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热线“0****4-2注册后查看5”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3、变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在福建省莆田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主账户户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4注册后查看5;开户行:农行上海市松江区城区支行)。买受人付清变卖余款后须向法院提交支付凭证。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变卖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而造成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对上述变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25年4月2**$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25年4月2**$3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变卖事项经变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本标的全程变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变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咨询电话:1***7注册后查看3****9、0***1-3注册后查看8石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8***2弄1号2***3室;
举报监督电话:0***1-3注册后查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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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