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海东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3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5]1**$3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
两台车辆公开转让,挂牌总价:3****0元。
标的一:青BH4****5 1****0元,保证金:1万元整;
标的二:青BZ2****7 2****0元,保证金:1万元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5年4月3日至2****5年4月1**$3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5年4月1**$3日1**$3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5年4月3日至2****5年4月1**$3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3号金阳光大厦A座1**$3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并签署《实地勘查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如未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方可拉运;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4、意向受让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处置能力,并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律依法处置相应资产;
5、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车辆,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6、在竞拍车辆时竞买人需到当地车管所提前核实能否办理相关事宜及查询车辆违章和年审情况,若过户中产生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7、竞得后保证金作为车辆押金,待车辆手续全部办理完后方可退还;
8、在竞拍车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9、车辆竞得后,车辆只能过户给受让方,不允许过户给他人;
1**$3、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1**$3、标的一发动机报废,标的二变速箱报废;
1**$3、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祁先生1***7注册后查看1****8
业务负责人:沈先生 1***9注册后查看0****1
业务负责人:仝先生 1***9注册后查看2****6
网络负责人:赵女士0****1-6注册后查看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