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受新疆弘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委托,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定于2****5年5月6日1**$3时至2****5年5月7日1**$3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处置单位:新疆弘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网址: https://paimai.caa1***3.org.cn/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四区三丘文明路北侧4单元6***2室1套住宅。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四区三丘文明路北侧5单元6***2室1套住宅。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四区三丘文明路北侧6单元6***2室1套住宅。
(注: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物均经过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市场询价,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市场价。)
吉木萨尔县四区三丘文明路北侧拍卖标的 - 3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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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物 |
建筑面积(m²) |
所在层数 |
总层数 |
用途 |
现状 |
起拍价(元) |
1 |
4-60**$3 |
7**$3.1**$3 |
6层 |
6层 |
住宅 |
空置 |
1注册后查看0 |
2 |
5-6***2 |
7**$3.1**$3 |
6层 |
6层 |
住宅 |
空置 |
1注册后查看0 |
3 |
6-6***2 |
7**$3.6**$3 |
6层 |
6层 |
住宅 |
空置 |
1注册后查看0 |
本次拍卖以上述3套住宅单个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置:
注:单个出售每套房拍卖保证金:3**$30***0元,增价幅度:1**$30**$3元及其倍数。
拍卖前,竞买人应亲自审看资产之原物,并自行判断其质量、使用价值、品质等情况,而不应依破产管理人或拍卖人对于拍卖标的物的报告、清单、图片、状态说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口头或书面之表述做出决定。
本次拍卖的资产,如名称、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状态等,与公告、公示不一致的,则以资产现状为准。竞买人确认以破产管理人资产现状为标的进行拍卖,对自己的拍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破产管理人或拍卖人不保证本次拍卖的资产的质量、品质及价值等,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破产管理人、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任何竞买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参加拍卖的行为,应被视为该竞买人对本次拍卖资产的状况、品质及价值等情况已经进行全面的检验和评估,且对该资产的品质及价值等现状感到满意,对拍卖资产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竞买人参加拍卖的行为表明其愿意承担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并已放弃对该拍卖资产的质量、种类、品质或价值等(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交付存在的各种问题),向委托方提出异议、追责的权利。竞买人表示认可、接受、执行本次拍卖规则、须知、资产现状和特别说明、提示事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5年4月15日至2****5年5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物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拍卖标的物,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约勘察标的物时间。
三、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竞价标的物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已有效送达,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拍卖人或破产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至少于竞价开始前3天与破产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亦可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破产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及佣金
(一)中拍平台线上、线下报名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会结束前。竞买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公告指定账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拍卖资格。竞买人将保证金转至下述保证金打款账户。
保证金打款账户(拍卖人):
账 号:3****0 3****1 0****0 0注册后查看3
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佣金按照约定比例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拍卖佣金打款账户(拍卖人):
账 号:3****2 0****6 0****2 4****7 5***2
(二)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对拍卖标的物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实际状态为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破产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破产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三)《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买受人应在竞拍资产变现后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尾款打入拍卖人账户。
余款打款账户(拍卖人):
账 号:3****0 3****1 0****0 0注册后查看3
(四)买受人支付拍卖保证金后未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的,拍卖人有权重新组织竞拍,原买受人不得参与以后的竞拍且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竞拍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损失按照违约责任及相应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修正)》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后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之规定执行。
(五)本标的物财产变价所发生的所有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具体税费数额待变价成功后办理财产交付前由税务机关核定。
七、移交与过户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与新疆诚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3个工作日内,破产管理人与买受人另行签订《破产财产买卖合同》,约定相关的具体事项。《破产财产买卖合同》签订后1**$3日内,破产管理人向买受人以资产现状进行交付。具体由新疆弘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天易大厦5层,联系人:钟律师,1***1注册后查看5****3)办理交接手续。
交付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收该瑕疵,此后不能因此向破产管理人及拍卖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因标的物现状及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破产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在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时,破产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等,按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破产管理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相应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破产管理人、拍卖人索偿。破产管理人、拍卖人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
八、风险提示
(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该瑕疵。在不具备办理产证条件时,买受人不能因标的物不能或延期办理产证向管理人及拍卖机构主张任何违约责任、损失或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2.房屋建筑物状态均为空置,拍卖、成交及交付均以资产现场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在具备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证,破产管理人协助。
3.目前该小区水、电、供暖、燃气状态请竞买人自行查实。
4.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前如有物业、水、电及暖气未付的,由新疆弘兴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如有承租人的由承租人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产生的物业、水、电及暖气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天然气初装费(以燃气公司实际产生为准)。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物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破产管理人、拍卖人、中拍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状态、抵押、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破产管理人与中拍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破产管理人、拍卖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状态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竞买人进行充分准备。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后续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剩余购房款,拍卖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违约责任及相应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修正)》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九、买受人成交后须向中拍平台缴纳平台软件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3%,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
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注意事项》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中拍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物竞买公告、须知,了解标的物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破产管理人咨询。
注:企业办理拍卖手续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受托人的还需提供加盖有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受托人的需对受托事项进行公证并向管理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联 系 人:洪经理
联系电话:1**$35注册后查看9**$3、0****1-2注册后查看6
拍卖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号原新疆日报社办公楼1**$3层
公告查询请登录中拍平台官网网站https://paimai.caa1***3.org.cn/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