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债务重组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等继续进行重组,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0日,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我公司拟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等继续进行重组,此次重组涉及调整原有重组收益率和还款计划。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在此期间,如对该处置有异议或愿意出更高价、支付保证金且有更优、可行方案的买受人,可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此期间未征询到异议,我公司则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务人,以及4户债权项下保证人云南广林隆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等继续进行重组
我公司仅配合办理相应解封、解押手续,后续过户及其他风险由买受人自担。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资产存在的瑕疵
抵押资产出租。
四、异议的受理
(一)对本次资产处置有异议的第三人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公司提出异议。该异议原则上应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经我公司审议认为异议成立的,终止本次处置活动。因情况紧急,异议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提出异议,但应在提出异议后次日内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材料。
(二)公告期内,愿意出更高价、支付保证金且有更优、可行方案的买受人,我公司将对标的资产进行研判并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项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