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拍卖转让>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批办公报废物资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进度跟踪
-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
2021-11-09招标公告
竞价-30口侧钻井修理技术服务[WZ2021110135]-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批办公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SJ-2****5-0注册后查看5-C0**$3 |
挂牌价(万元) | 1.0****5 | 保证金(万元) | 0.3 |
信息披露、报名开始时间 | 2****5年5月1**$3日 | 信息披露、报名截止时间 | 2****5年5月2**$3日1**$3:0**$3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5年5月2**$3日1**$3:0**$3 | 竞价活动开始时间 | 2****5年5月2**$3日9:3**$3 |
披露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评估价(万元) | 1.0****5 |
咨询报名 | 1、项目咨询、踏勘咨询:余老师0***9-8注册后查看4; 2、报名咨询:王老师 刘老师 0***9-8注册后查看4; 3、标的展示时间和地址:2****5年5月2**$3下午1**$3:0**$3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莲湖路1***2号) 4、报名时间和网址:公告期内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xggzyjy.cn/。 |
二、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批办公报废物资处置项目 |
标的基本情况 | 本次处置的资产,存放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包括家具、通用设备、电脑等报废资产,以实际勘查为准,本次转让评估金额为1注册后查看5元. |
三、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林 |
机构性质 | 政府机关 | 批准单位名称: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批准文号(文件名) |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2****5年第2号 | 内部审议情况类型: | 主任会议纪要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转让资产产权均为我单位的合法资产,无抵押、担保及他项权利,无产权纠纷,权属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事实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四、交易信息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挂牌期满后通过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且该报价等于或大于底价)确定最终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3**$3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3秒。 3、加价幅度为1***0元及其整数倍。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支付方式/期限要求 | 一次性支付/5个工作日内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t不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含有废旧物品回收等字样。 |
报名需提交资料 |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承诺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
重要信息披露 | 第一条凡参加网络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信息披露文件,并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公告和网络竞价有关的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第二条 获取受让资格及参与交易活动,操作方法详见《竞买须知》。意向受让方按受让条件要求,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报名单位竞买账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产权类交易系统--竞买主体端”上传报名有关资料,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请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及显示金额,按时足额一次性完成保证金交纳,并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到账情况。(注意:不支持第三方(如微信、支付宝等)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账号必须与公共服务平台所注册的单位名称及账号一致)。 第三条 本次标的转让均以标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充分重视竞购本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缺陷,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经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确认后方可参与网络报名,一旦报名成功,进入网络竞价系统则视为对该竞买物品已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物的现状完全认可、无异议,竞买成功后不得对所竞得的标的物提出任何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现状、用途及相关政策要求,如因此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等后续手续,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网络竞价结束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一次性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付清成交价款。如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未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付。 第六条 代理服务佣金: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须按照成交总金额5%支付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支付服务佣金。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