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珠海国佳凝胶研究院有限公司19.5975%股权
拍卖转让
湖北省
公告内容
珠海国佳凝胶研究院有限公司
1**$3.5****5%股权
挂牌日期:2****5-0**$3-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3注册后查看5HB1注册后查看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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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国佳凝胶研究院有限公司![]()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武汉大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转让比例 | 1**$3.6 |
挂牌价格 | 3***2.7**$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3 |
挂牌日期 | 2****5-0**$3-0**$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最终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4、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关于办理股权过户的约定:(1)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由最终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7、最终受让方应完全认可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字[2****5]3-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8、本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字[2****5]3-1号)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如下:(1)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库存商品为外购商品(兵兵退热护脑贴 6+3),该批商品为临期产品,由股东珠海国佳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