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乐山市城市更新相关方案和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乐山市市本级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910.0 | ||||||
类似业绩 | 其他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完成“编制城市更新国家示范城市申报方案”、“编制《乐山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乐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编制”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4-14 00:00至2025-04-1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4-14 00:00至2025-04-1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四川省政府采购备案截图截图。2、承诺自收到或应收到比选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一小时内到比选人处处理相关政府采购咨询工作(单独承诺)。3、申请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0个类似政府采购代理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时间以中标或成交公告时间为准。4、拟任本项目人员中须配备1名高级及以上职称;4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中至少有两人具有注册类证书。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且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5、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各项目中标金额计算后下浮20%收取。注:a、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四川省政府采购备案截图、《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从业资格截图、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b、提供本单位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提供注册证的人员可不提供此项);c、申请人采购业绩提供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号:51973237@qq.com(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同步在比选平台报名。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