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宗地编号: | 4***0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2GB0注册后查看9 | 宗地总面积: | 1注册后查看1.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市江东新区JDHSN-B0**$3地块 | ||
年限: | 7**$3年 | 容积率: | 1.0***0<并且≤2.0***0 | 建筑密度(%): | ≤3**$3.0***0 | ||
绿化率(%): | 3**$3.0***0≤ | 建筑限高(米): | ≤4**$3.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注册后查看1.4**$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注册后查看7.3***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注册后查看4BA0****9 | |||
起始价: | 2注册后查看2.2**$3万元 | 加价幅度: | 1**$3万元 | ||||
备注:1.具体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4〕6***4号文执行。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手册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查看和打印。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拍卖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二)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3%(不含5**$3%),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四)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2****5年0**$3月1**$3日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5年0**$3月2**$3日 至 2****5年0**$3月1**$3日 到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5年0**$3月1**$3日 1**$3时0**$3分在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3%。(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3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三)本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市场化商品住房项目。(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五)该宗地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六)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3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七)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1**$3日内,按照《海口市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在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八)根据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的准入协议,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1注册后查看8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4***0万元/亩)。以上内容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九)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十)为促进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开工,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3 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十一)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十二)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土地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1**$3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十三)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四)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系 人:钟女士、陈女士、韩女士
联系电话:(0****8)6注册后查看0、6注册后查看7
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
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
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