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转让>标的2山东泉林80G双胶纸(本白)处置项目(三次挂牌)

拍卖转让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内容

标的2山东泉林8**$3G双胶纸(本白)处置项目(三次挂牌)

挂牌日期:2****5-0**$3-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SW2****5R1注册后查看2
项目名称标的2山东泉林8**$3G双胶纸(本白)处置项目(三次挂牌)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宁夏黄河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0.3**$3万元
挂牌期间1**$3
挂牌日期2****5-0**$3-2**$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1、本项目标的资产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2、报名需缴纳资产相对应的保证金(挂牌期满截止日1**$3:3**$3前,以到账时间为准)。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4、转让标的资产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价款或提出质疑、要求补偿,否则视为违约。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1**$3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在1**$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视为违约。6、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7、因最终受让方原因,超过资产交割期限仍未提取标的资产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产权变更,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由此造成的资产灭失、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8、本项目的最终受让方需自行负担资产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除、装卸、运输、人工、垃圾清运等费用。涉及切割、拆解等工程,需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受让方承诺按照相关施工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标的属于易燃物,最终受让方搬运时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禁止吸烟,切勿在易燃品周围点燃火种。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最终受让方负责。


附件下载


咨询热线:400-788-2018 © 1998-2022 天天标讯(TTBX)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15号银象花园6幢11903号  陕ICP备2022006294号-1  陕B2-20220119